③ 意外死亡:学生、儿童因意外导致死亡的,由学生意外险基金一次性补助30000元。
② 意外伤残:学生、儿童因意外导致身体残疾的,由学生意外险基金给予一次性补助。具体标准为:经鉴定伤残等级为4级的,补助10000元;伤残等级为3级的,补助15000元;伤残等级为2级的,补助20000元;伤残等级为1级的,补助25000元。
① 意外伤害:学生、儿童发生的3000元以下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0%。
学生意外险理赔标准
患急症外地住院按天津医保规定办理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内不向承保商业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意外应享受的待遇。学生、儿童因意外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3000元以下的由学生意外险基金予以报销;3000元以上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相关规定报销。
其中应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商业保险公司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费用分割单(附电子明细和费用票据蓝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于30日内拨付给相应的商业保险公司。
学生、儿童因意外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单据由承保的商业保险公司统一收集。对住院医疗费用超过3000元的学生、儿童,商业保险公司应分别按照学生意外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一次性支付相应待遇。
商业保险公司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在7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在7日内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学生意外险报销规定
保险,患急症外地住院按天津医保规定办理意外死亡补助金的申请,以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①事故者身份证明;②门诊病历;③住院病历及出院小结;④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法医鉴定书;⑤丧葬火化证明;⑥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⑦受益人身份证明;⑧受益人与事故者关系证明;⑨转账支付授权书。
意外伤残补助金的申请:①事故者身份证明;②门诊病历;③住院病历及出院小结;④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⑤残疾鉴定报告;⑥转账支付授权书。
市社保中心有关负责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的申请,以参保学生、儿童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①事故者身份证明;②医疗费用收据原件及诊断证明书③门诊病历;④住院病历及出院小结;⑤医疗费用清单/处方;⑥转账支付授权书。
热点二:学生、儿童发生意外如何申报?如何报销?
在本市学校就读的已参保外地学生、儿童在原籍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于就医结束返校后一个月内,由学校经办人员将申报材料连同学校开具的回原籍治疗的证明材料申报至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患急症外地住院按天津医保规定办理参保人员选择当地一、二、三级及专科医院各一所,在其参保缴费地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登记表》进行备案。在备案医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予以支付。
对于具有本市户籍的已参保学生、儿童在外地就读期间,应按照《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地就医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异地安置登记。
市社保中心有关负责人:参保学生、儿童临时外出期间因急症发生的医疗费用(指在外地急症住院就医),可以按照《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报销范围和标准支付。
热点一:学生、儿童临时外出期间因急症住院怎么办?
目前,正是学生、儿童进行下一年度参保缴费的高峰期,学生、儿童临时外出期间因急症住院医保怎么报销?学生、儿童发生意外如何申报?如何报销?市社保中心昨天对12333热线中的两大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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