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群范围正在不断拓宽,但必须承认,在这样的医疗保障体系下,每个参保人还存在着不小的风险缺口,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在住院医疗方面。无论是费用报销的比例,还是保障范围的目录,还存在较大的风险缺口。所以,通过个人医疗保险去完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缺口,就显得很必要、很有益了。
除此之外,严重骨折、脑溢血、胃出血、糖尿病中后期、高血压中后期等等这些都不属于重大疾病报销的范围,同时出现这些情况只社保是远远不够的,这时就需要商业保险公司的住院医疗保险来解决医疗费问题。
当今社会生活环境中许多因素,如空气和水的污染、食物农药残留、电子产品的辐射等,对身体健康的影响亦不可忽视;许多重大疾病已出现在低龄人群中;同时由于未成年人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容易发生意外伤害事故。重大疾病所需治疗费轻则数万元多则几十万元,如此高额医疗费一般家庭难以承担;同时社会保障提供的补偿也远远不够,因此需要个人医疗保险提供高额保障。
个人医疗保险是对社会保险的补充,由于社保有起付限、不报销自费同时也有除外责任,因此购买个人医疗保险是十分必要的,以提供充足全面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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