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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政保险法教授 质疑助力车保单参考案件

在采访王女士助力车保险理赔案件时,记者获悉,早在去年,永久助力车保险事件已引发了一起官司。 2005年6月,华东政法学院保险法教授祁群一纸诉状将永久公司告上法庭。案件的焦点围绕“祁群质疑永久公司赠送假保险”而展开。 4月8日晚间,记者采访了此案当事人祁群,尽管此案一审、二审都败诉了,但祁群仍然坚持,永久公司应该就赠送保险、取消保险等事宜告知消费者,而不是采取隐瞒和回避的态度。 祁群回忆说,2004年8月,他看到永久公司广告中提及“赠送交通意外伤害险、第三者责任险和盗抢险”,于是,在永久助力车高出市场价200元的情况下,还是购买了一辆永久助力车。结果他发现,永久广告中所谓的保险,只是一张售后服务须知,永久公司并未给他3份保单。祁群认为永久公司给购车者提供的根本不是保单。 为此,从前年9月起,祁群多次给永久助力车公司等相关单位写信,索取保险凭证,或要求查看保险公司与永久助力车公司所签订的含有上述3项保险内容的“产品责任险”大保单。但几个月后,他一无所获。 祁群随后将永久公司和其保险经纪公司一同告上法庭索要保单。要求对方立即交付其赠送的3项保险的保单,并承担合同侵权及欺诈消费者的民事法律责任。 此外,祁群还质疑了永久3份保险中的“盗抢险”。他认为,永久与保险公司签订的是产品责任险,所谓的产品责任险是指由于产品质量缺陷造成损失而产生的理赔,与盗抢险根本是两码事,盗抢险显然是不可靠的。 “这份合同既已撤销,为什么不仅不告知消费者,还要保密?”祁群告诉记者,永久与人保上海分公司签署了《撤销保险合同协议》,永久在去年2月时将保险公司换成了平安,但没有告知消费者。据悉,永久的态度是:更换保险公司是因为人保觉得盗抢险理赔太多,不合算,因此才撤消合同。更换保险公司,是永久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协议,没有必要让消费者知道。 一审判决认为,投保人系永久公司,而非祁群本人。根据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只向投保人签发保单,故保单应由永久公司持有。永久公司出售助力车具体消费者并不特定,签的是大保单也不可能发到每位消费者手中。 一审虽然败诉,祁群此后又继续上诉,二审法院认为,由于祁群权益并未受损,因此,不能以上述原因提出起诉。 采访结束前,祁群再次申明,自己提出起诉,是希望永久公司能给消费者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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