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的行为,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可匿名)。违反规定的用人单位,将依据《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和《最低工资规定》等法规,补齐所有欠薪,并将被处以5000元-30000元的罚款。
省政府要求,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于9月1日正式实施后,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标准实施后,低于调整后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及时变更劳动合同。
低于最低标准最高罚3万元
湖北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失业保险金有变化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处长尚贤军介绍,此番调标,是按照国家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的要求,依据近两年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以及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的。有利于逐步提高职工尤其是一线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也有利于扩大消费需求,促进我省经济社会科学实现跨越式发展。
据了解,湖北省于1995年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之后,于1999年、2002年、2005年、2007年、2008年、2010年、2011年7次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
我省最低薪资标准已调7次
记者昨从武汉市民政局获悉,年内武汉的低保标准还将上调一次,提高低收入家庭的生活水平。
据了解,最低工资标准,是制定失业保险金标准和低保金标准的参照指标之一。按照惯例,湖北省此次最低工资水平上调后,失业保险金、低保金也会适时进行相应的上调。
保险,湖北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失业保险金有变化失业保险金、低保或将上调
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按每月21.75天、每天8小时折算,即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14元、11元、9.5元三档。
武汉市各个城区具体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洪山区、青山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执行全日制1300元/月,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等远城区执行第二档标准,1020元/月。
据了解,武汉中心城区最低月薪比2011年标准上调了200元,上调幅度约18%。
武汉中心城区最低工资上涨18%
湖北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失业保险金有变化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布,从9月1日起,全省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由2011年的1100元、900元、750元三档标准,调整为1300元、1020元、900元;武汉中心城区最低工资标准由现在的1100元调至1300元,全日制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幅度较大的是第三档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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