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来是一起很普通的挪用公款案,但它却引发了也许是世界上最荒唐的三次“投票”:南宁一国企会计挪用职工的养老保险金70万元后,厂长却认为送了检察院,公款就等于打了水漂,自己无法向职工交待,竟想起了用“投票”这个最民主、最能代表民意的办法来解决问题。犯罪嫌疑人张某近日被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责令退赔赃款173602元。谦和会计挪用养老金张某给人的印象是性格内向,又是全厂唯一财专毕业的大学生,为人谦和。尤其是对厂长一贯唯唯诺诺,从来没有顶过一句嘴,大声说过一句话。所以他掌管养老保险金,厂长很放心,从来不查看,也不过问。2005年初,一名老职工退休后到养老保险所去领养老金,但被拒绝了,原因是厂里近4年未缴养老金。该厂长找来对账单才发现,2001年10月前,张某还能如数缴纳,但2001年10月后,他就把全部的保险金挪用了,并且伪造了保险金发票欺骗职工,总共挪用了704068.3元。经查,张某为了隐瞒他的犯罪行为,就采取哪个职工临近退休,就先为谁缴足保险金的办法来掩人耳目。厂领导投票同意留下经辗转寻找,厂长把张某抓回到厂里,但他不知道是把张某送检察院,还是留在厂里好。他想,送张某进检察院,这70万的公款就等于打水漂了。于是,他把这个难题放在厂领导班子会上讨论。谁知道十几个人吵了半天,有的同意把张某送检察院,有的又同意留他下来还清这笔债。争执不下时,厂长就想起了用“投票”这个办法来解决问题。因为他当厂长就是由大家“投票”选举出来的,他认为这个办法最民主,最能代表民意。这次参加投票的共有14人,投票的结果是12票同意留下张某。职工投票再次决定去留厂领导投票后不久,厂里职工知道后担心自己的养老保险金泡汤,并质疑厂长不把张送司法机关,是不是你和他一起吞了这笔钱?面对着愤怒的职工,厂长只好再次决定让全厂职工投票。在职工大会上,为了表示公正,厂长这次宣布:不能少数服从多数了,同意把张某留在厂里的票数必须要达到90%以上,才能把他留下来。不到90%以上票数的,立即送他到检察院去。这次投票的结果是:只有87%的职工同意把张某留在厂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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