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其他地区的互联网金融协会也是动作频频。如4月19日,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官网发布《关于清理“首付贷”类业务的通知》,要求协会会员、观察员机构清理、停止新增“首付贷”类业务,存量业务妥善消化和处置,协会也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各地区相继开始了相应的清理整顿工作,深圳、广州、北京等地先后叫停了首付贷。在此过程中,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发挥了积极作用,如上海互联网金融协会曾于3月9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会员单位于3月10日前上报涉及“首付贷”或其他高杠杆房贷的具体情况。
互金专项整治拉开大幕 地方行业协会作用明显3月12日,央行副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表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自办的金融业务没有取得相应资质,是违法从事金融业务,而且还存在着自我融资、自我担保、搞资金池的现象。
据《第一财经日报》近日报道,在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中,首付贷等房地产场外配资放大杠杆问题被纳入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的重点领域。据了解,针对这一领域的专项整治将由住建部牵头,联合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开展房地产中介专项治理活动。
春节过后,多地房价出现快速上涨,首付贷再度浮出水面。
地方协会动作频频
除了江苏,其他地区的行业协会也在行动。4月22日,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召开“推进协会会员信息披露专题座谈会”,就落实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21项信披制度发布了相应的改革方案,将对网络借贷会员单位落实《上海个体网络借贷(P2P)平台信息披露指引》(以下简称《披露指引》)的相关情况进行统计。
P2P,互金专项整治拉开大幕 地方行业协会作用明显“实行高管登记管理可以降低任职风险,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同时也有效防范有劣迹行为的高管,通过改头换面继续危害行业形象”,陆岷峰表示,未来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协会将进一步与公安机关配合,探索共同对网贷平台高管出入境的信息沟通、管理。
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南京财经大学中国区域金融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陆岷峰表示,新的金融产品类别、创新业务模式,实行事先备案制,有利于加强P2P企业在产品创新过程中的审慎性与合规性,也有利于协会加强网贷平台在产品创新方面的行业管理,便于及时掌握各方面的信息。
《征求意见稿》要求会员单位中网贷平台在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时,应对所发行互联网金融产品类别、业务模式进行事前备案。具体要求包括:公司发行新的产品类别、推行新的发展模式前5日内,将产品或模式说明、风险提示和合法合规性说明等相关材料报协会备案。
近日,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先后出台了《江苏省网贷平台产品模式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和《关于对网络借贷平台高管人员的管理指引办法(暂行)》。
蚂蚁金服风险管理高级总监孙涛认为,监管是规避互联网金融创新风险的最重要手段之一,而监管的重头就是“信息披露”。
互金专项整治拉开大幕 地方行业协会作用明显监管重点在“信息披露”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近段时间,各地的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组织也是动作频频。如浙江互联网金融联盟4月22日下发通知称,将组织有关方面力量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做好风险预警,并建立长期举报制度。
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的大幕已经拉开。据悉,此次整治的领域覆盖了互联网金融的多种业态,重点包含第三方支付、线下投资理财、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以及此前引起市场震荡的首付贷、尾款贷等引导配资资金的房地产金融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将为期一年,计划于2017年3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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