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保持投资者的良好用户体验的平台维护显得尤为重要,然而我们必须承认互联网金融的属性仍然是金融,还有保证投资者的资金安全,保证投资者能够按时得到本息收入,才能谈得上是良好的用户体验。
但是任何一项决策或是产品的推出都存在风险和机会成本,因此平台在产品的设计上如何能够降低风险就成为平台所要考虑的首要问题。而大数据具有只摆事实、“不讲道理”的特性,使得任何人为理论推测都显得惨白无力,平台可以利用大数据技术记录投资人的交易行为,这不但能够在刻画用户后为其提供金融产品的推送服务,而且当数据量级积累到一定程度之后,平台就能够完全从数据中做出最佳的产品组合。
P2P,互联网水太深 P2P市场竞争增强如果说在以往经典的营销理论中,麦卡锡的4P理论产生于以产品为主的产品时代,那么劳特朋教授的4C理论则适用于满足用户需求、追求用户满意的互联网时代。互联网对于P2P网贷平台来说不仅仅是一种在资金端获客、营销的工具,其实它还可以更加的深入平台,为投资人提供种类丰富、可选择空间更多的金融产品,从而增加用户对于平台的粘性。
风险之下的大数据
基于借款人对于资金的刚性需求和未来行业多寡头相争的市场格局,所以平台必须要让互联网的运作方法深入到平台的产品中去,通过能够满足投资人理财需求的产品组合为用户提供除了系统操作层面之外的产品体验。
相较于借款人对资金的刚性需求,对在长尾市场中的投资人来说投资理财并非刚需。也正是因为投资人非刚性需求的特点,导致平台未来争夺的焦点不再是目前的债权,而是投资人。随着平台竞争的加剧、投资人的逐步理性,未来的网贷行业与任何一个成熟的行业一样,将会成为格局较为稳固的多寡头市场。
虽然从现在来看,平台的金融产品往往是依照资产端获取的债权来决定的,但是这种供给决定需求的运作模式必将会因为投资非刚需的特点和市场格局的改变而产生变化,未来平台的金融产品必将会是由需求来决定金融产品的设计。
互联网水太深 P2P市场竞争增强用户需求必将决定金融产品设计
而这种从用户出发的产品设计就是互联网思维,平台用互联网的运作手法深入到产品层面内部,从资产项目的获取到金融产品的设计,再到对投资人的投资回馈,让投资人能够根据自身状况自由地选择金融产品。毕竟对于投资人来说,投资的期限、利率、起投金额、风险程度甚至投资后回馈的形式是不一样的。
良好的用户体验来自两方面的感受,一方面是用户投资时对于平台的操作体验,另一方面则是用户选择金融产品时的产品体验。产品体验是平台的基础,而操作体验则是平台的升华。因此平台不仅要在支付、平台操作、页面设置等方面为用户带来行云流水般顺畅地操作,更重要的是要平台在金融产品的提供上能够满足用户群体不同的投资需求,也就是金融产品的丰富程度,以便让投资人根据自身资金的实际情况做出最佳的投资组合。
虽然通过互联网的行销推广方式能够让平台的资金端在短时间内获得六位数甚至是七位数的用户量级,可是即便有这么多的用户数,平台真正可供开发的有效用户并不多。一是由于平台注册就送券、送话费、送现金的活动使得有部分羊毛党混杂其中,但更重要的是平台并没有为用户提供良好的用户体验,从而使得投资人对于平台的粘性降低。
互联网其实可以做的再深一些
P2P,互联网水太深 P2P市场竞争增强虽然相比较于非银行类的传统金融机构,依托于互联网的网贷平台不论在获取用户的规模还是增长的速度上来说,都已经远远超过传统机融机构,可对于部分平台来说并未完全意识到互联网在平台运作中的真正价值,仅仅将互联网当成平台在资金端获取用户、打造品牌的推广工具。
在“互联网金融本质在于金融,外在表现形式却是互联网”这一观点的引导下,部分P2P平台在风控和资产端注重风险,而在平台的资金端则倡导互联网化的推广、营销以及品牌建设。由于互联网具有穿越时间与地域的特性,再加上用户获取信息的方式和渠道的改变,这些都使得平台通过互联网快速获取、积攒客户成为了可能,但行销手段只是互联网思维的表现之一,而非全部。
如果说精准的市场定位是互联网金融生存发展的基础,那么平台注重用户体验的互联网思维的运用则加速了行业整体的进程。虽然相比较于传统金融机构而言,P2P网贷平台在互联网的运用和理解上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依然有部分平台认为对于互联网的认识存在误区。
不应浮在表面的互联网思维
与传统金融相比,互联网金融之所以能够在短短两三年的时间内实现从小到大的跨越式发展,其原因一方面在于互联网金融所针对的客群是存在空白点、传统金融机构不愿意提供服务的长尾市场,另一方面则是它能够为投融资两端的用户提供良好的用户体验,将部分传统金融机构的理财用户分流。
互联网水太深 P2P市场竞争增强在网贷平台之间高度的市场竞争面前,应当如何保持本身的竞争力就成为任何一家平台所要着重考虑的问题。毕竟这关乎平台未来的生存与发展,而在所有策略中,注重用户体验的互联网思维则不失为一种有效突围的重要路径。
互联网水太深 P2P市场竞争增强
虽然目前整个网贷行业依旧没有形成多寡头相争的垄断竞争或是寡头垄断的市场格局,但是行业资源趋于集中已是大势所趋。有数据显示,2015年6月,交易量超过一亿的平台共有73家,而这73家平台的交易量占到行业2283家总交易量的58.9%,约为388.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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