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企业进军金融行业的过程中,最烦的就是传统金融总拿“风险”说事。在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进行关于风险的对话时,要解决三个前提。一是风险不是互联网金融的“专利”,传统金融同样面临风险,不然就没有金融危机;二是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传统金融的风险是一回事,又不是一回事。不要简单地用传统金融的风险观去看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三是不要用传统金融管理风险的视角和方法去解决互联网金融可能面临的风险,要更多地用互联网的思维和技术去管理互联网金融风险,实现“以技制技”。与此同时,传统金融企业更应当认识到互联网的出现,也给了解决传统金融风险以一个全新的“可能性”契机,尤其是在破解安全效率悖论。面向未来,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应当是融为一体,在破解金融风险,改善风险管控效率方面,二者应当是相辅相成,优势互补,协同发展。
传统金融的风险管理面临双重压力,第一层压力来自外部监管,并集中体现为“巴塞尔协议”活动。第二层压力来自内部治理,主要体现为投资者和各种内部制度的约束。尽管我们认同金融体系的公共性决定了其需要更加严格和安全的风险管理,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这种高额“安全成本”在换回金融机构更“安全”的同时,消费者却扮演了最终“买单人”的角色。我国金融业的社会效率不高,让人们对这种社会责任配置的公平性产生了越来越多的质疑。
风险就是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金融风险大致分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和政策风险,此外还有道德风险。金融系统的公共性决定了应对对于风险有高度和专业的认识,更重要的是要能够有效地处理这些风险,确保金融系统的安全和稳定。风险管理技术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事前处理,即通过各种技术实现对风险的化解,传统的技术有分散、组合、对冲等;另一类是事后处理,即通过各种准备,包括转移解决损失发生之后的处理,最典型的就是损失拨备制度,还有就是保险。前者是内部解决,后者是外部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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