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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政策再次升级 P2P高管解读央行条例

李飞同时认为,市场参与者的增加肯定会助推行业的充分竞争与优胜劣汰,这里面必然伴随着风险,应当注意市场放开后的风险防控,具体条例的执行与监管也需要满足发展的需要。另外,互联网金融中,有关P2P平台属于信息撮合作用的,应不在该条例内。而小贷公司或相关放贷机构利用互联网渠道开展业务的,需关注银监会有关网络小额贷款的相关细则。从另一个层面来说,互联网金融中涉及借贷业务的,也正式会划分为信息中介与信用中介两种,狭义的P2P指信息中介平台,广义的P2P则包括网络小贷公司。

银客网副总裁李飞表示,该征求意见稿是基于目前中国宏观经济发展状态下的国家调控手段,将进一步盘活民间资本,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紧张局面。李飞指出,包括小贷公司等非存款类放贷机构长久以来充当者民间资本流通的重要角色,但受到政策所限及风险性考虑始终没有得到充分发展,该征求意见稿释放了强烈信号,允许更多机构与组织进入到非存款类放贷领域中,市场上的民间借贷成本与利率会进一步降低,政策的相对开放与市场手段的加强一定程度上会缓解当下的民间借贷形式。

王坤称,该条例对目前的P2P网贷行业总体来说有如下影响:第一,该条例与最近公布的《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以及《高法》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等一脉相承,为P2P网贷的细则制定确定了法律基础。该条例特别说明了网络小额借贷管理需遵照此办法执行,因此对P2P来讲也具有牌照监管含义,可以想象P2P网贷的细则将是非常严格的。第二,该办法规定非存款放贷组织可以将资产对机构做债权转让和资产证券化,但并没有允许对个人转让,或者有类似吸收存款的行为,这会对现在很多线下吸收资金的P2P机构产生影响,迫使其把线下资金端向线上转型。第三,该办法强调组织信息的共享和报备,有利于建立统一的征信体系,有望结束目前放贷机构重复授信和混乱经营的局面,对p2p机构的长期稳健发展是一大利好。

短融网CEO王坤认为,条例将非存款类贷款机构组织统一纳入许可制监管,意在终结多年以来混乱的有组织的放贷行为,使得放贷组织阳光化和规范化,对放松金融管制和规范金融发展都有积极的影响。

监管政策再次升级 P2P高管解读央行条例

对此,好贷网创始人兼总裁李明顺认为,这次征求意见稿的出台让互联网金融道路更明确,同时也标志着行业真正的淘汰赛开始了。从8月12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来看,国家对于互联网金融存在的各类问题,有着严重的焦虑,并开始就此出台一系列更为严格且细化的规定。对互联网金融企业来说,这无疑意味着准入门槛的提高。李明顺称,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从网络支付、股权众筹到网络贷款等各方面,互联网金融的各个领域都已在不断走向阳光规范,这对规范的从业机构来说,无疑也是一个拉开竞争优势的好时机。

8月12日,国务院法制办在官网公布了《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征求意见稿)》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说明。该条例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互联网金融行业行为标准,也进一步升级了监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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