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2)(20-已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次数)×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合同有效保险金额的10%
3、领取日前身故的处理
如果张先生在60岁前不幸身故,我们将向您返还以下金额的较大者,如有体恤金红利,则同时支付,保险合同终止:
(1)已交各年保险费及其对应的按年单利5%计算的利息之和;
(2)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保险,交费灵活:恒安标准幸福到老年金保险如果张先生在60岁后身故,且被保险人领取养老保险金未满20年,我们将支付(1)和(2)两者的较大值,如有体恤金红利,则同时支付:
如果张先生在60岁后身故,且被保险人领取养老保险金已满20年,我们将支付身故时现金价值与终了红利之和。
2.身故保险金:
1.养老保险金:如果张先生在其60岁至99岁生存,每年将获得有效保险金额的10%,60岁时首年度养老保险金按中等红利水平为17,862元(按较低红利水平为13,836元,按较高红利水平为23,390元),可保证领取20年, 若生存至99岁养老金总额按中等红利水平为1,088,111元(按较低红利水平为620,764元,按较高红利水平为2,032,551元).
张先生将获得如下保障利益:
交费灵活:恒安标准幸福到老年金保险张先生,30岁,某公司部门经理,已经成家并有一子,结合自身的家庭经济状况,他认为自己需要一份补充养老保障。因此他选择了恒安标准幸福到老年金保险(分红型)。初始保险金额:10 万元, 每年交费9033元,交费期限:20年,领取年龄:60岁
投保示例
如果被保险人在领取期内不幸身故,受益人还会得到一笔身故保险金,帮助您延续家庭责任,一张保单两代人受益。
身故给付,惠及家人
我们提供四种养老保险金领取起始年龄—50岁、55岁、60岁、65岁,您可以根据自身的状况从中选择领取起始年龄,自主安排退休时间。
保险,交费灵活:恒安标准幸福到老年金保险领取年龄,多种选择
本产品设有多种交费期,包括一次性交费及5年、10年、15年、20年、30年交,您可以结合自身经济状况选择其中的一种交费方式,满足您个性化交费需要。
交费灵活,自主规划
在养老保险金领取起始日,保险合同项下的所有终了红利一次性全部转换成年度红利,增加您的有效保险金额,让您的养老金领取水平有效提升。
终了红利,提前释放
交费灵活:恒安标准幸福到老年金保险保险期间我们将每年的可分配盈余以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的形式进行分配,使保单的有效保险金额逐年累积,从而不断增加您的养老保险水平,应对因通货膨胀导致保障水平的下降,让您的养老保障更加牢固。
增额红利,应对通胀
长达20年的保证领取年限,确保您至少能领取20年,并且领取期可达99周岁,寿命越长,领取越多,体现养老年金的真正价值。
保证领取,安享晚年
产品特色
保险,交费灵活:恒安标准幸福到老年金保险保险期限:被保险人满99周岁
缴费方式:一次性交费、五年、十年、十五年、二十年、三十年任选其一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60周岁(无须核保)
所属公司: 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险种类别:商业养老保险
交费灵活:恒安标准幸福到老年金保险产品类型: 主险
产品全称:恒安标准幸福到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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