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部分,目的是减轻农民因病造成的过重的经济负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目前农民的收入水平还不是很高,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模式,使农民感到受益面窄,影响了一部分农民的积极性,希望有关部门在深入分析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农民得到更多保障。
(三)提高医护人员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一方面,要定期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指导,组织一些专家及时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会诊和开设讲座,负责培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卫技人员。另一方面,鼓励和引导医学院校毕业生和一级以上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退休医务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努力为农村培养一批留得住、用得上、掌握适宜技术的卫生人员。
(二)加大投入,强化培训,加强农村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高标准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理利用和整合现有卫生资源,通过对现有卫生院改造和功能转换,建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中心延伸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院能配置普通型先进医疗设备,能处理临床常见病、多发病,并具有一定的急救能力,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一)继续加强宣传,提高农民的参保意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宣传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方针政策,宣传受益农民的心声,营造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良好社会氛围,做到人人了解制度内容,切实提高农民的参保意识。
保险,济南: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三、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几点建议
(三)制度本身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由于实行以收定支,因此只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因患大病造成的生活困难。
(二)定点医院医疗条件有限,难以满足农民就医要求。农民医保家庭帐户上的钱必须到定点的乡镇卫生院就诊花费,而现有的一些乡镇卫生院的医护人员相对较少,缺乏医疗设备和现代设备,不能满足一些现代农民的就医需求,农民就医选择余地较小。
(一)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认知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为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政府每年都要组织人员,花费一定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宣传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目前仍有一些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认知不是很清晰全面,还有少数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持观望的态度。
二、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济南: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三)政府财政补助大幅增加。2006年参保农民财政补助5733.85万元,是上年财政补助的4倍。其中市财政补助2366.14万元,是上年市财政补助的9.13倍;县财政补助3188.33万元,增长203.2%;乡镇财政补助179.38万元,增长97.1%。市财政、县财政、乡财政补助金额分别占财政补助总额的41.3%、55.6%和3.1%,由此可以看出,县财政补助占政府财政补助的比重最大。参保农民个人累计缴费达到3001.38元,比上年增长75.2%。
(二)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因病返贫、致贫问题。参保的农民住院治疗后,凭相关证明和治疗清单,可以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报销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农民因病返贫的现象。2006年全市参保农民累计报销费用为6310.31万元,是上年的3.2倍。
(一)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比较高,参合率达91%。从2003年11月份章丘市率先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来,全市逐步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行农村新型医疗,取得一定成效,农民参与的积极性逐年提高。截止2006年底,全市应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321.99万人,实际参加293.93万人,参合率由2004的79%上升到91%,提高12个百分点。受益人口达到150万人次,平均每人次受益42.07元。
一、全市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取得的成效
近几年来,济南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持续两位数增长,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农民就医难的情况仍然存在。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党中央、国务院就如何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医疗问题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党和政府对广大农民的关怀,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体现,也是全市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重点工作的一项内容,从近几年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的实践看,这一制度是解决当前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一种好形式,是减轻农民医疗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一种好办法,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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