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县《新农合大病补助基金使用方案(试行)》规定,新农合大病补助基金的补助范围一是患一般大病单次住院总费用达到4万元以上的参合患者;二是患乳腺癌、宫颈癌、耐药结核病、恶性肿瘤根治术及后续治疗、艾滋病、重症精神病、慢性肾衰竭透析治疗和再生障碍性贫血等“八类特殊病种”疾病,在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单次住院费用达到2万元以上或多次住院、门诊治疗费用累计达到2万元以上的参合患者。新农合大病补助按患者医药费用由2万元到10万元以上分为五个费用段,分别设定30%到60%四个报销比例进行核算报销。享受新农合大病补助的患者年报销封顶线设定为30万元。据悉,泾阳县2012年新农合大病补助基金约为650万元,预计补助患者400人以上,人均补助1.6万元。
为进一步减轻农民医药费用负担,有效解决重大疾病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泾阳县从今年起设立新农合大病补助基金,对医药费用达到规定标准的参合患者在正常报销补助之外再给予二次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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