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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养老金发放标准有新调整

《条例》实行前,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的1/120,并不考虑男女退休年龄的不同以及寿命的长短。新政策则在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提出了计发月数的概念,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得出最后数值。女性退休人员由于其退休时间较早,平均寿命较长,其个人账户养老金会较男性下降更多。根据国务院最新规定,不同年龄段退休的参保人其计发月数分别为:60周岁退休男性职工139,55周岁退休女干部为170,50周岁退休女职工为195。

保险,金华养老金发放标准有新调整

《条例》实行前,只要缴纳满15年以上的职工,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退休时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缴费年限的长短以及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对于这部分养老金没有任何影响。假如2008年退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0.9,缴费年限分别以15年和40年的两人为例。按照老政策,他们的基础养老金数额一样,数额为2050(2007年浙江省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50元)×20%=410元。而按照新办法,缴费只有15年的参保人,其基础养老金月为2050×15%(15年)×(1+0.9)÷2=292.125元;缴费40年的参保人,其基础养老金月为2050×40%(40年)×(1+0.9)÷2=779元。因此缴费年限长、基数高的职工基础养老金将会大幅度提高。2006年至2010年退休的人员,其基础养老金按新老办法对比执行;2011年1月后退休的人员,其基础养老金按《条例》规定执行。

解读: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组成,《条例》对于前两部分的养老金发放进行了调整,充分体现了激励机制,让缴费时间长、缴费金额高的参保人能享受更高额度的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按照职工本人1997年12月31日以前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乘以1997年12月31日以前的缴费年限,再乘以一定比例计发,目前的比例为1.4%。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具体按照国务院规定执行;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退休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一年发给1%;

金华养老金发放标准有新调整

●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退休后,1997年12月31日前参加社保的人员,其月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组成,按以下标准计发:

个人账户养老金将与退休年龄有关

养老金计算方式调整

针对这一情况,《条例》允许参保人员在本省跨统筹范围流动的,应当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档案和储存额,各地对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不得设置限制条件。只要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职工,在本省范围内基本上能互相转移。

由于个人账户储存的数额较少,职工退休后所需的养老金主要从统筹账户中支取,为减轻本地养老保险金的支付压力,实践中一些地方对年龄较大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的转入设置了限制条件,不利于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劳动力的合理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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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由于养老保险资金是以统筹区域进行管理的,养老保险跨统筹区域转移较难。养老保险转移不便制约着不少跨地区工作者。一些辗转各地工作的农民工,更可能因此无奈放弃参保。

●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流动的,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档案,不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参保人员在本省跨统筹范围流动的,应当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档案和储存额,各地对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不得设置限制条件。参保人员跨省流动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档案和储存额的转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解读:在2006年前我市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按照11%建立的,2006年后则已经按照8%建立个人账户。

●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建立,由个人缴费形成。

跨区域转移不再难

金华养老金发放标准有新调整

不过,以下5类人员,无法享受最低养老金制度:中断缴费人员;退职人员;前补后延人员;未按省里统一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上年已享受最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解读:最低养老保险的发放标准,原政策规定为当地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条例》则规定为当地企业退休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基本养老金60%。在《条例》实行以后,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数额会逐步上涨,最低发放标准也会水涨船高。

●参保人员就业期间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符合本《条例》相关规定条件,其退休当年计发的月基本养老金低于当地上一年度企业退休职工月平均基本养老金60%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当地上一年度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60%予以补足。

保障居民正常养老

最低发放标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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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本月1日起开始实施。此次修改和调整的条款共25条。涉及的内容有:参保的范围和对象、缴费基数和比例、基本养老金的享受条件和计发标准、基本养老保险费延缴办法、最低养老保金制度等。

解读人:金华市社保处副主任徐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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