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2016年12月26日地震巨灾保险运营平台正式上线,住宅地震保险主要业务环节将经由平台开展,实现住宅地震保险业务集中、财务集中、理赔集中和数据集中。该运营平台是国内首个巨灾保险运营平台,也是全行业集中出单的共保平台,极大地提高了住宅地震共同体的运行效率。
“地方统一投保模式不断探索,云南普洱澜沧县政府为该县12万户农户统一投保地震保险,四川、河北张家口等区域地震巨灾保险也将纳入统一管理。”保监会相关负责人称,巨灾风险分层分担机制是巨灾保险运行成功的重要保障,由投保人、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等构成的巨灾风险分层分担机制已基本建成。
保险,巨灾保险呈现初级成果 全面完善创新机制住宅地震共同体早在2015年4月16日就已成立,由40余家直保公司和5家再保公司组成,执行机构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体”最大的优势是能够整合行业承保能力,从而保证巨灾保险实现广泛覆盖、有效保障。
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由于涉及部门多、利益主体广、横跨多个领域,可以说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住宅地震共同体的成立,则开启了一项有益探索,推动了我国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先行先试。
勇于创新完善机制
一是试点地区稳步扩大。广东巨灾指数保险在湛江、韶关等10个试点地市全面落地,涵盖台风、强降雨、地震三类重大自然灾害,提供风险保障23.47亿元,覆盖4104.78万人;二是保险责任逐步扩展。2016年,宁波巨灾保险适度扩展保障内容,将突发性的火灾、爆炸、群体性踩踏、恶性案件等重大公共安全事件风险纳入保障范围。三是巨灾损失及时赔付。保险业支付厦门“莫兰蒂”台风灾害赔款15.87亿元;大理州云龙县两次地震,保险公司赔付3553.76万元;支付“海马”台风灾害赔款2100万元。
据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各地也开展了一些巨灾保险实践探索,主要有以下特点
巨灾保险呈现初级成果 全面完善创新机制“去年7月1日以来,住宅地震共同体成员公司依托各自业务系统,在全国范围内销售同一款住宅地震保险产品,此款产品条款相同,保障范围一致,费率根据各地风险差异有所不同。”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天即有20家共同体成员公司出单,生效保单数量超过1000笔,覆盖30个省级行政区约260个地市。
作为我国巨灾保险制度建立的突破口,地震保险进展情况一直备受各方关注。2016年5月12日,保监会与财政部联合印发《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并于7月1日正式全面销售产品,标志着我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正式落地。
地震保险开局良好
巨灾保险制度,当初这块难啃的“硬骨头”,如今已取得初步成果,并呈现巨灾保险试点地区稳步扩大,保险责任逐步扩展,巨灾损失及时赔付等新特点。想要发挥更大作用,专家建议全面整合并发挥社会资源效用。
据中国经济网报道称,从2016年7月1日开始到2016年年底,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单逾18万笔,保额将近180个亿。
温馨提醒:随时光飞逝,岁月变迁,文章观点,准确性、可靠性、难免有所变动,因此文章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