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发生身故,按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与身故时所在的保单年度末现金价值二者之较大者给付,保险合同终止。
肝脏移植术或造血肝细胞移植术保险金:合同生效1年后,确诊初次患癌症且实施肝脏或者造血肝细胞移植术的,每次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保险期间累计不超过2次。
癌症放、化疗保险金:合同生效1年后,确诊初次患癌症且实施放、化疗治疗的,每次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每一保单年度内给付上限为1次,保险期间累计给付10次。
癌症手术保险金:合同生效1年后,确诊初次患癌症且实施手术治疗的,每次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每一保单年度内给付上限为2次。
癌症住院津贴保险金:合同生效1年后,确诊初次患癌症住院治疗的,按确诊之日起的实际住院天数与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之积给付,每一保单年度累计给付天数不超过180天。
保险,康健吉顺组合的保险方案咨询癌症确证保险金:合同生效1年内,被保险人确诊初次患合同所指的癌症,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与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之和给付,保险合同随即终止;合同生效1年之后,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倍给付,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保险责任:
保险条款同时约定,对于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患癌症,以及在非认可医院发生的癌症治疗行为,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
投保须知:6种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原位癌、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何杰金氏病、皮肤癌、前列腺癌、艾滋病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产品特色: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1年后,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患癌症,投保人可免交自被保险人确诊癌症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康健吉顺组合的保险方案咨询保险期间:“康健吉顺”保险期间可以由投保人和新华人寿自行约定,可选择10年期、15年期、20年期、30年期或至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70周岁、80周岁。
适合人群:出生30天以上、60周岁以下
产品类型:消费型健康险
新华人寿“康健吉顺”定期防癌疾病保险
其次褚女士的保费支出似乎跟自身的家庭收入也不太相匹配,一般来说保费的支出大概是占到家庭年收入15%~20%是比较合理的,所以褚女士可以继续完善夫妻俩的重大疾病保险,做一些储蓄类健康保险的产品。意外险推荐天天吉祥卡,报销比例高并且有意外住院津贴,费用基本可以100%报销的了。
保险,康健吉顺组合的保险方案咨询褚女士的保险观念还是非常好的,知道用一些消费型的产品来提升身价保障,但是似乎都是定期险居多,没有什么终身险。相信褚女士也很清楚,人虽然在退休前在家庭责任比较重大的时候需要一份高额的保障给家人,但是像重大疾病肯定是年龄越大风险越高,所以建议褚女士购买一定终身型的重大疾病保险,可以考虑下国寿康宁终身保险(2012版)。
专家分析
请问专家,这样组合的保险合适吗?另外,意外险有什么值得推荐的产品吗?
4.意外险。
3.国泰定寿30年缴费,20w保,303*2=606/年;
康健吉顺组合的保险方案咨询2.新华人寿-康健吉顺,2W基本保额,重疾5倍赔付,582/年;
1.人保关爱专家:30年保障,30年缴费,30w保,670×3=2010/年;
褚女士目前准备给丈夫买保险。研究以后准备买以下保险,不知道是否合理:
客户背景
温馨提醒:随时光飞逝,岁月变迁,文章观点,准确性、可靠性、难免有所变动,因此文章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