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30岁,选择20年交费,各保额10万,主险年交保费2040元,附加险年交保费5230元,总年交保费7270元.则他可享受的主险利益有: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以较迟者为准)一年内,因非意外伤害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将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以较迟者为准)第二年内因非意外伤害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将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15%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以较迟者为准)二年后因非意外伤害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投保示例:
康宁终身寿险介绍低廉缴费,高额保障
产品特色:
若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以较迟者为准)一年内,因非意外伤害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将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以较迟者为准)第二年内因非意外伤害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将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15%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以较迟者为准)二年后因非意外伤害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全残保险金
保险责任:
保险,康宁终身寿险介绍趸缴,5年,10年,15年,20年
缴费期限:
投保人: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可作为投保人向我们投保本保险。
被保险人:凡出生满28日至65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产品简介投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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