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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邮寄莫忽略保价费 心存侥幸损失自担

市民赵小姐说,她经常快递东西,从来没对邮寄物品保过价。一般来说,她会在快递员来收件前将东西提前包裹好。快递来了之后,直接就拿走了。

王辉表示,一大半以上的消费者就是因为存在赵女士这样的侥幸心理,认为不会出问题。大部分到工商部门投诉的消费者也是因为少交了几块钱或者十几块钱的保价费,最后因小失大。 王辉提醒消费者,为避免类似王先生的遭遇再次上演,消费者在签快递、保险等单据时,一定要先仔细阅读全文,尤其是重点提示部分,对存在的风险及补偿标准做到胸中有数后再签署姓名。一方面可以选择通过保价,一方面要注意查看详情单上的相关条款,或者和快递方进行格式条款的事先约定,以防权益受到损害。

你在快递物品的时候会保价吗?对此作了一个小调查。结果表明,有近两成消费者不知快递“保价”有何用途?三成消费者表示,如果是特别贵重的或者易损易碎的物品,会选择保价。另有一半消费者心存侥幸,表现得很无所谓。“邮递个东西,应该不会出什么问题吧。”

据了解,国内快递企业都提供有保价业务。费用按照所保价快件物品价值的1%至3%收取。消费者在邮寄物品时,只需在快递详单上写明即可。

一半消费者心存侥幸不保价

保险,快递邮寄莫忽略保价费 心存侥幸损失自担

调查

“这也就意味着,快递企业单方面在格式合同上规定的最高赔偿限额或将是无效的。”河北省燕赵之光律师事务所强小磊律师表示。未来,消费者在遭遇丢件事件后,可以要求快递企业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原价赔偿。

而此前,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快递管理处处长刘良也曾明确表示:民营快递企业并不属于《邮政法》相关条文中所指的范畴。

这一点得到业内律师的赞成。有律师表示,《邮政法》出台的是针对国家垄断的行政行业,而现在市场经济的很多快递业都是一个公司,所以现在它可以适用《公司法》的《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按照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照实际损失赔偿。

“快递企业在快递详单上提前拟一份格式合同,规定企业只能承担几倍限额的赔偿就能规避丢失邮件责任了吗?”对此,王先生质疑道。他认为,这件事中,快递企业应承担大部分责任。首先,快递企业在收寄快递时并没有履行提示“保价”的义务;另一方面,民营快递企业并不属于《邮政法》所指的国家邮政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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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快递或将不再受邮政法保护

说法

王辉介绍,目前,国家关于快递丢失赔偿标准只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以下简称《邮政法》)来执行。很多民营快递企业在快件丢失后,往往会用《邮政法》中的规定对消费者作出解释。也就是说,只有在寄递时进行保价,快递丢失或者全部损毁后才可以按照保价额赔偿。如果没有保价,实际损失再高,最高赔偿额也不能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五倍。

王辉说,不少消费者反映,价值几千块钱的物品在快递过程中丢失了。跟快递企业交涉,到邮政部门投诉都没用,最终只得到了不到百元的赔付。“消费者找快递企业、到邮政部门投诉未果,最后就反映到工商局。”王辉坦言,“我们也只能尽力找到双方沟通、协商。不过,要达到要双方都满意的结果,成功的机会比较低。”

根据官方统计,去年国家邮政局收到快递服务的申诉数量达到十万件,较2010年增长了300%。其中快件延误占52%、丢失损毁占25.3%。快递丢失损毁已经成为了继快递延误后,第二大被投诉的焦点。“关于快递物件丢失,过去一段时间,石市工商局通过12315也接收到了大量类似的投诉。服装、电器、手机、手机、高档商品不一而足。”石市交通分局相关负责人王辉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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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丢失成消费者投诉第二大焦点

现状

事发后,王先生与快递公司进行交涉,商量赔偿事宜。“我没想要能原价赔偿,最起码也得照原价的95%赔给我吧。”当王先生提出这个想法时,快递员很客气地回绝了。对方告诉王先生,由于他在寄件时没有对所邮寄的物品进行保价,只能按照邮资的五倍进行赔偿,即付给他75元。快递员拿来快递单让王先生看,快递服务合同中有这样一条规定:“如寄件人对交寄快件物品选择不进行保价,则双方确认交寄快件物品实际价值不超过其支付的快递费用5倍。选择不保价服务品种的,如交寄物品毁损灭失,按照双方在快递详情单上的的约定进行赔偿,如双方没有约定,按照最高赔偿标准不超过寄件人已支付快递费用的5倍赔偿。”对此,王先生觉得很不合理。“我寄东西时从来没有保过价,也没人提醒我贵重物品要保价啊!”

王先生介绍,4月10日,他通过某知名快递公司给远在武汉的朋友邮递了一个价值近两千元的尼康相机。“本来说好清明时放假,我去武汉给他送过去。后来单位有事,就想着用快递邮寄了。没想到,快件居然丢了。”

近日,市民王先生投诉称,自己价值两千元的相机在快递过程中不翼而飞。他到快递公司要求赔偿,得到的结果却是:快件没有保价,只能按照邮资的5倍进行赔偿。

快递邮寄莫忽略保价费 心存侥幸损失自担

价值两千元的相机丢失,仅得75元赔偿

案例

调查获悉,邮件在邮递过程丢失已不鲜见。有数据显示,丢失、损毁快递已成为继快递延误的第二大消费者投诉焦点。不少消费者心存侥幸,不给自己的物件上“保险”。业内人士提醒,切不可为了节省一笔小小的保价费,让自己遭受更大的经济损失。

你经常使用快递邮寄东西吗?你邮递东西的时候有没有为自己的东西保价?近日,有省会石家庄的市民投诉称,原价两千元的相机在快递过程中不翼而飞,最终仅得到不足百元的赔偿。

事发后,王先生与快递公司进行交涉,商量赔偿事宜。“我没想要能原价赔偿,最起码也得照原价的95%赔给我吧。”当王先生提出这个想法时,快递员很客气地回绝了。对方告诉王先生,由于他在寄件时没有对所邮寄的物品进行保价,只能按照邮资的五倍进行赔偿,即付给他75元。快递员拿来快递单让王先生看,快递服务合同中有这样一条规定:“如寄件人对交寄快件物品选择不进行保价,则双方确认交寄快件物品实际价值不超过其支付的快递费用5倍。选择不保价服务品种的,如交寄物品毁损灭失,按照双方在快递详情单上的的约定进行赔偿,如双方没有约定,按照最高赔偿标准不超过寄件人已支付快递费用的5倍赔偿。”对此,王先生觉得很不合理。“我寄东西时从来没有保过价,也没人提醒我贵重物品要保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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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介绍,4月10日,他通过某知名快递公司给远在武汉的朋友邮递了一个价值近两千元的尼康相机。“本来说好清明时放假,我去武汉给他送过去。后来单位有事,就想着用快递邮寄了。没想到,快件居然丢了。”

近日,市民王先生投诉称,自己价值两千元的相机在快递过程中不翼而飞。他到快递公司要求赔偿,得到的结果却是:快件没有保价,只能按照邮资的5倍进行赔偿。

价值两千元的相机丢失,仅得75元赔偿

案例

调查获悉,邮件在邮递过程丢失已不鲜见。有数据显示,丢失、损毁快递已成为继快递延误的第二大消费者投诉焦点。不少消费者心存侥幸,不给自己的物件上“保险”。业内人士提醒,切不可为了节省一笔小小的保价费,让自己遭受更大的经济损失。

快递邮寄莫忽略保价费 心存侥幸损失自担

你经常使用快递邮寄东西吗?你邮递东西的时候有没有为自己的东西保价?近日,有省会石家庄的市民投诉称,原价两千元的相机在快递过程中不翼而飞,最终仅得到不足百元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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