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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拟建医疗理赔中心

盘龙区“医调委”李主任介绍,目前各方面准备都很慎重,在工作上也有一定压力,比如怎么样去疏导、化解患者和医院方的矛盾。“毕竟"医调委"是一个新事物,挂牌仪式具体时间还未定。”目前工作已经准备就绪,工作人员也全部到位,李主任说。

盘龙区“医调委”也设有调解室、值班室、办公室、档案室等。也推行周一至周五上班制度,周末上班时间现在还没有做具体考虑,但也会实行灵活上班制,只要有人打电话,或者直接到值班室反映纠纷问题,都会积极地做调整。

在工作上,如果有患者申请医疗纠纷,患者需要带上身份证明、医疗的住院证明、出院证明、病历本等能够证明在医院有过医疗或者住院的证明材料。对于申请调解要求,李主任说,为了做到平等调解,要申请调解纠纷需要患者和医院方相关医生或者负责人一起共同申请,但看工作实施起来的情况,如果有出现单方面投递申请的,我们也会在接到申请后再询问另一方的意见,另一方也同意了,才能拟定调解方案。“如果只是单一方面的想调解,那申请都是不能成立的。”律师 医源性损害无相关保险赔偿

云南亮剑律师事务所黄静认为成立理赔中心很有必要,它极大地缓解了医患矛盾。但是从两个方面还得加强管理和制定新措施。首先是理赔中心和保险中心的对接问题,赔付的是患者的损失,医疗事故中,患者家属从发生事故到解决事故,可以说他们的情绪都是处于一个极端点,怎么去很好地对接,处理好赔偿金,这是值得讨论和注意的问题。

其次,对医疗事故中的“医源性损害”问题,它本身就是在医疗存在风险的情况下进行的,产生这样的医疗事故,医院方是无过错的。“但这样的医疗事故目前却没有相关保险赔偿的,这样就更容易造成医疗纠纷。所以她认为,还需要一个能对“医源性损害”实施保险赔偿的措施和文件。

“在现在的纠纷争执中,很多的患者或者患者家属都没有足够的知识去维护自己的权益”,黄律师说,很多患者在发生医疗纠纷时都不知道自己在维权的时候应该给律师方提供些什么文件,“甚至连可以复制病历、医院方的材料等都不清楚”。

所以,黄律师认为,理赔中心的成立是事件的良好开始,目前政府支持,不管是“医调委”、医院方还是保险方都做了大量的工作,它能够更高效、理想地为患者解决问题,同时也杜绝了一些不法分子企图闹事的行为。

本报记者 陈娜 实习生 蔡靖妮

先行者经验

东川 率先尝螃蟹 半年无“医闹”

昆明市东川区于2010年8月25日成立了“医调委”,今年上半年无一起“医闹”。 上半年,“医调委”共受理疑难医疗纠纷13件,调处13件,调解成功13件,调解成功率100%,保险公司赔付50.0689万元。

“东川区"医调委"本来设在区卫生局,并分别从区司法局、公安分局、人民法院、卫生局、信访局、律师事务所等各抽取1人临时组成调委会。但在实际调解纠纷过程中,大部分患者家属不认同作为医疗机构上级的卫生局介入调解,为了工作有利开展只好将“医调委”调整到区司法局,由司法局牵头调处。”东川区司法局负责人说道。

2011年底,东川区“医调委”积极协调东川区第一、第二人民医院及中医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西山区支公司达成协议,首次在医疗机构中引入医疗事故责任保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成立了昆明市医疗责任保险理赔中心,以东川区司法局为主的“医调委”为第三方。

如今,医疗责任险的推广,不仅转嫁了医院的执业风险,减轻财务负担,也使调解工作能顺利开展,促进调解的成功,同时也形成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与保险理赔中心互为补充。至今东川区各级公立医院共11家均购买了医疗责任险(其中有57个村卫生室购买了医疗责任险),2家民营医院也提出购买意向,预计医疗责任险的覆盖率将达到100%。

7月23日,一9个月大的婴儿因高烧输液,输液完回家后次日凌晨2点再发高烧,天亮后到东川区某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双方产生医疗纠纷,患者追究医院对病情没有诊断明确,同时没有会诊并及时处理,在病危时未下病危通知书,未告知患者转院,当班的医师没有及时做病情记录,主要责任是医院。申请调解后,双方达成协议,院方赔偿3.5万元,保险公司全额支付。

谈到目前存在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医调委”无专项工作经费,“医调委”无固定的调解室,也没有建立专家库,对医调工作的推进难度较大。

本报记者 陈娜 实习生 蔡靖妮

玉溪 试水一年多 九成医疗纠纷和解

“出现了医疗要是没能妥善解决,会使得患者得不到应有补偿,院方责任划分不明。矛盾冲突剧增。可见,设立这个机构对一个地区是多么重要。”玉溪市医疗纠纷调处中心(玉溪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主任路民向记者说道。

第三方做裁判 打破“面对面”乱局

当赔偿问题达不到双方共识时,有的患者为了维权,往往会选择拉横条、辱骂、摆棺材、放花圈等一些极端方式围攻医院,希望通过扩大事态和舆论来向院方施加压力。但结果往往是不仅影响了医院的正常诊疗秩序,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无法得到正确维护。路民原先在市中医医院从事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熟悉法律工作的他后被调至“医调委”工作。对于机构的设立,他自豪地说:“医疗纠纷调处中心的成立,玉溪市是云南省的首家,为整个云南的医疗纠纷处理,起到了较好的领头作用。”

据他介绍,“医调委”成立后,在调解理赔的流程上,主要是以第三方组织形式参与和化解各种矛盾的,而且整个调解过程无论耗时多久,都不收取一分费用。主要负责调解玉溪市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总共17家)中发生的各种医疗纠纷。通过自身专业性调解组织的经验进行事故处理分析,再将个案送至玉溪市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中心进行责任确定,最后根据鉴定中心出具的责任书,对构成赔偿的事故进行责任划分,核定赔偿金额,最后与医患双方共同通过调解达成和解方案,并在顺利调解后采取相应回访工作。

处理纠纷要及时 不能无限期拖延

“医调委”副主任刘祖斌回忆起几天前刚处理完的一个案例:市区一位83岁的老人李东林(城镇居民退休职工)长期体弱,并患有心肌梗塞,今年5月起就在玉溪市某医院重症监护室进行住院治疗。原本重症监护病房应24小时有医生护士监护,但住院的老人却在值班人员疏忽的情况下从病床上不慎摔落,造成右股股颈骨折和头皮血肿,几天后死亡,患者家属要求院方赔偿8万但未得到医院答复,之后双方一直处于胶着状态。

今年8月份,玉溪“医调委”接到调解申请后,立刻核实纠纷情况,拟定调解方案,将事故送至鉴定中心。经鉴定后裁定,这起事故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但由于老人年纪较大且本身患有重症,虽然死亡,但院方承担轻微责任。当责任确定后,“医调委”根据老人的城镇退休赔偿标准,再通过对双方的调解后,最终将理赔金额核定为5.6万,圆满地解决了这一纠纷。

“以这个案来说,如果他们早一点找到我们,就不用从5月拖到8月。这种赔偿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医患纠纷,都必须通过"医调委"调解后进行协议书理赔;而 1万元以下的少数金额医患双方可自行协商解决。在玉溪,当调解书生效后,医疗机构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理赔。”刘祖斌介绍,一旦受理了调解申请后,“医调委”都在1个月内办理完结(不包含鉴定时间),不过还是会根据事件特殊性和双方要求适当延长办理期。

满意度达80%以上

“以前出现医院围堵事件时,患者家属情绪都很激动,还要出动公安部门、卫生部门相关领导。但现在,可以直接将这些"闹医"者接到调解中心,再制定下一步解决方案,有效化解各种医疗矛盾纠纷。”路民介绍,玉溪在“医调委”成立之前,医疗纠纷主要双方协商、行政调解和司法诉讼三种方式解决,不仅办理周期长,有可能还要支付高额的诉讼费用。

在中心成立之初,一些患者对这个机构还不怎么了解,缺乏信任度,只会让“医调委”跟院方索要赔偿,而且对鉴定中心的结果不满意,工作有一定困难。但经过1年多的免费帮扶调解,大家也认可了这个机构,懂得自身维权,对处理方式和结果都比较满意。

据悉,玉溪“医调委”自去年2月28日成立至今,共处理了48起医疗纠纷,其中仅有4件至今还未达成和解。其中只有一件涉及第三方(除医院、患者之外)责任,最终送至法院仲裁外,其他均得到双方满意解决。而突发围堵医院的闹事个案,也从去年9例降至今年3例,妥善化解了大量医患纠纷,满意度达80%以上。本报记者 高俊

楚雄 医患纠纷首选调解据介绍,楚雄九县一市都已经成立了医患纠纷调解中心,成立时间1~2年不等,其中楚雄市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开展得最好也最早。

楚雄市大调解委员会于2011年3月19日成立,而在此之前的2010年11月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已开始工作,在成立大调解委员会后,医患调解和其余8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纠纷调解中心共同开展调解工作。楚雄市大调委规格很高,一般都由市委书记、市长亲自担任主任,楚雄市司法局则对大调委的调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据悉,自2010年楚雄市大调委行业纠纷调解服务中心成立至今,已调解医患纠纷86起,成功调解医患纠纷76起,调解赔付239万元。该中心办公室主任表示,大调委主要工作就是要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楚雄州市二级医院和民营医院,都加入了医疗责任保险,包括所有执业医师和每一张病床,这样的话,一旦发生医患纠纷,保险赔付的金额就成为赔偿的重要参考依据,尽量缩小院方和患者之间的赔偿数额差距,使调解变得更为有效。”医患纠纷调解员龚明才介绍说,目前医患纠纷调解的难度就在于患者方一般不愿意进行医疗鉴定,这样的话就给调解工作带来繁重的工作量,他说,有时候只有用时间来“耗”来“磨”,做通一方的工作再做另一方的。他说他在调解一起术后的纠纷中,曾在一间大会议室里追着拿农药的当事人跑了半小时,先劝说当事人放下农药,然后再就赔偿问题慢慢协商,三天之后该当事人从法院拿到赔偿后彻底被调解员的“磨攻”折服。该案例也成为楚雄大调委业务指导案例之一。

另外,由于楚雄大调委的出色工作,在该机构开展工作之后,楚雄市再没有发生因医患纠纷而大闹医院的群体性事件。目前无论是医院方还是患者方,在发生纠纷之后,都立即通知大调委介入,使调解工作在纠纷一开始就立即介入,矛盾的化解由此开始。本报记者 雷斌

盘龙区 办理纠纷带齐相关证明

“上班时间周一到周五从早上9点到下午5点,但实际上都是根据每天的情况来定的,如果有纠纷需要解决的,不管解决到几点,工作人员都必须坚守在岗位上。”据工作人员介绍,在调解室和值班室都设置了公诉电话,为了使一些突发纠纷能及时得到解决,周末也安排值班。遇到紧急的纠纷案件,卫生部、司法部和“医调委”工作人员会及时到现场了解情况,紧急案件当天就进行协调解决。不过一般来说,为了能更好地解决问题,周末的纠纷,在不是很紧急的情况下还是要等到周一来协调。

昆明拟建医疗理赔中心

该工作人员称,很多患者在发生医疗纠纷后都不愿意离开发生地点,那样不利于“医调委”的调解工作,所以怎么样去说服患者,引导他们到“医调委”,是“医调委”目前要着力解决的问题。

在昆明市四区成立“医调委”后,“医调委”准备得怎么样?患者需带哪些证明前往?昨天,记者致电西山区“医调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工作人员已经全部到位,能随时上岗。调解室、值班室、其他办公室等,整个“医调委”有70多平米的面积。

西山区 小纠纷遇周末调到周一办理

四区“医调委”进展

业内人士表示,作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医调委具有公信力,不仅能为相对弱势的患者争取利益,同时可减少医患冲突对医院秩序的干扰。此外,调解达成的医患协议为保险公司理赔提供了依据。

保险,昆明拟建医疗理赔中心

“今后,发生医疗事故,医患不接触,保患双方进行调解,达成协议更好,谈不拢就打官司。目前在国内,保险公司尚无能力扮演第三方,由司法部门主导的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成为第三方调解的支柱。人民调解、保险赔付的模式也将会把医生从繁杂的医患纠纷中解脱出来。”司法部门有关人士说道。

就医院来说,医疗技术主要是医院的问题,但每个医院的医疗都是有限的,没有哪一家医院敢保证“一定能”、“百分之百”地治好病。但事实上,很多患者家属对医院的期望值太高,甚至有的认为进了医院病就能治好。所以这些问题的产生,都是认识上的差距,要把医疗纠纷做得更好,需要用大量的时间去提高患者意识、患者家属对医疗、医学的认知度。

他谈到,就目前来说,医疗纠纷案件能经过公了途径解决问题的很少,大部分都是直接到医院拉着院方扯皮。想要理想地推行这种模式,还要取决于社会的进步,市民、医院文明程度的提高。

对于即将推行的“共保体”模式,昆医附一院院长陈明清表示,医患不接触,保患双方进行调解,这样的确是一个理想的模式,这样的模式在领导、制定、讨论上都没有问题,但实施起来却不容易。

“共保体”下 医生能抽身吗?

昆明拟建医疗理赔中心

公开招标完成后,昆明市还将针对险种进行专业设定,务求达到客观公正的赔付标准。对于医院的参保额度及自付比例等,也将进行进一步商讨。

今后,昆明地区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将全部参加医疗责任保险,承担医疗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被遴选组建“共保体”,由“共保体”设立医疗纠纷理赔处理中心,全权负责医疗纠纷理赔事宜。以后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将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保险公司全权理赔。《昆明市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已得到相关部门批准,下一步将进行保险公司的公开招标,将分为主保和分保,分别设3个分保和1个主保公司,以此降低保险公司投保风险,增加保险公司主动参与的积极性。

为彻底解决这一问题,昆明市借鉴省外优秀做法。出台《昆明市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将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医患纠纷理赔中心相结合的医疗责任保险模式,以“统一投保”方式向全市医疗机构推行已艰难推广的医疗责任保险。昆明地区省、市、县(市)区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和专科医院,都将纳入“地区医疗责任险共保体”。

昆明组建医疗责任险“共保体”

去年,全省为2060家医疗机构,4万余名医务人员提供医疗风险保障。云南省医疗责任险实现保费收入2893.35万元,同比增长73.84%,支付保险赔款1475.87万元,同比增长47.03%。业内人士分析,从数据上来看还是投得多、赔得少。

保险,昆明拟建医疗理赔中心

而对于保险公司,处理医患纠纷显然是个烫手山芋。保险业内人士认为,保险公司主观上不想接,客观上没能力。毕竟,医疗行业有很高的技术门槛,认定责任、调解矛盾,保险公司目前还没有相应的人才。

2010年底,云南便开始启动医疗责任险,要求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次年鼓励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医疗责任险刚搞那阵,医院都积极响应,认为这能花钱买个省心。但实践证明这只是美好的幻想。”省一院相关负责人说,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根本不找保险公司,还是习惯找医院理论。医院只能先赔偿患者,再找保险公司“报销”。

今后,发生医疗事故,医患不直接接触,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第三方进行调解、认定责任,调解达成的医患协议作为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在继“医调委”成立后,昆明拟成立医患纠纷理赔中心,组建“昆明地区医疗责任险共保体”,由多家保险公司按比例共同承保。目前“共保体”的构建工作已经启动,有望年内推进医疗责任保险。

昆明医疗风险保障投得多赔得少

截至今年6月,云南省共建立医疗纠纷调解组织39个,1~6月受理医疗纠纷调解案例352个,其中:调解成功案例309个,调解成功率达87.78%;全省共建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17个,每个州市均有1个州市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全省有235家(61.68%)公立医院参加了医疗责任险。

昆明拟建医疗理赔中心

于是,保险业的介入成为解决医患纠纷的新途径。现在,有许多医院选择投保医疗责任保险,同时,许多地区开展了以医疗责任保险为基础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引入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和医疗纠纷赔偿风险分担机制,使医患双方独立起来,引入第三方调节机制,患者可以直接找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不用再直接去找医院负责。今后,发生医疗纠纷患者可以找“医调委”, 认定责任调解达成的医患协议作为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今年内,昆明市将成立医疗理赔中心,组建“昆明地区医疗责任险共保体”,由多家保险公司按比例共同承保。对于第三方中立机构处理医疗纠纷有无成效?保险赔付是否畅通?昆明市东川区、玉溪市、楚雄州早已先行。

第三种途径则是因为法院诉讼存在着诉讼成本高、时间长等缺点,无法顺利达到解决医患纠纷的目的。

而对于第二种解决途径,普通老百姓通常认为,卫生行政部门与医院存在着“裙带”关系,因此也质疑卫生行政部门调解的公正和公平性,不愿去卫生行政机关调解。

第一种途径因为现如今医疗系统在某种程度上出现很多问题,而医生在患者心中也成了“恶魔”,所以医患之间很难形成一致意见,反而容易导致矛盾恶化。

“小吵小赔,大吵大赔,不吵不赔”,现在社会上普遍存在着三种解决医患纠纷的途径:医患双方自行协商、卫生行政机关调解和人民法院诉讼调解,但是这三种途径均有缺陷。

保险,昆明拟建医疗理赔中心

为何引入保险公司?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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