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惠及所有农村人群,2011年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覆盖全州17个县(市),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10万元,全州参合农民住院补偿174.11万人次,为群众补偿6.73亿元,实际补偿比例提高到70%。10个县市建立“一站式服务”机制,实现农村医疗救助与新农合补偿同步结算。全州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价格总体下降,平均降幅达22.83%,有效降低了群众看病就医费用。本报记者张崇宁
通过医改,在大凉山编织了一个巨大的医疗保障网,全民医保制度框架全面建成。即便在偏远山区、少数民族山寨、城镇学校,农民、居民不再“小病拖、大病扛”,正在实现“病有所医”梦想。
初步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政府除了资助贫困农民参加新农合,还对新农合补偿后仍无法承担医药费的农民,再给予适当的医疗救助。
从2007年开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稳步推进,面向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保障重点是住院和门诊大病等医疗支出。
通过实行合作医疗,凉山各族农牧民的医疗负担相应减轻,使越来越多的人摆脱了“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困境,受到了广大农民的真心支持和拥护,才有了迈进医院求医的进步。到2011年,全州新农合参保人数为373.19万人,参保率达95.79%,为群众补偿6.73亿元,通过这个数字,就能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何在凉山被称为“农民得实惠、政府得民心、卫生得发展”的“三赢工程”,新农保让凉山各族农牧民共享发展成果。
保险,凉山农村合作医疗减轻农牧民负担2003年,金阳县自被列为全省五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县之后,经过一年的努力,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管理、筹资、监督、运转机制初步形成。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返贫、因病致困的现象,医改以来得到了有效缓解。2007年,金阳县被卫生部等八部委授予“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先进试点县”荣誉称号,为凉山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起到了典型示范作用。
建州60年来,凉山医疗卫生事业在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卫生法制建设、重大疾病防控以及卫生监督执法、应急能力、中医药事业、卫生科技教育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边远山区的卫生医疗现状更是大为改观。医疗卫生普惠于民,改善民生,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遍布城乡的医疗卫生网,正在努力实现乡乡有卫生院、村村有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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