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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失业金标准与物价挂钩

据了解,鲁人社发[2012]4号文件规定,当季度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超过5%时,将启动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或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第二季度,聊城市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同比累计涨幅为5.2%,超过5%,达到了启动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条件。聊城市人社局高度重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认真进行测算,及时启动,为失业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切实保障了失业人员生活。这是2013年以来各市首次启动失业人员物价补贴联动机制。价格临时补贴已于8月16日全部发放到位。

近日,记者了解到,聊城市根据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情况,及时启动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为6425名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物价补贴55万元,这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的对象为在2013年4月1日至2013年6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每人每月领取32.76元价格临时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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