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言 随着“多支柱”养老保险模式在我国的确立,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其发展日益为人们所重视。大力发展企业年金不但是降低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水平,减轻人口老龄化压力的必要手段;也是企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从而实现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硬件设施。截至2002年底,我国有17000多家企业的650多万职工参加了企业年金,积累的资金已达500亿元。但总体来看,企业年金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尚有极大的发展空间。根据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预测,随着企业年金市场启动后,我国企业年金市场规模将达到每年1000亿元人民币以上。面对这样一个新兴的市场,各金融机构都在厉兵秣马,争取在这个潜力极大的市场上分一杯羹。如何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拓企业年金市场是需要各家商业寿险公司通盘考虑,认真准备的新课题。 2 开拓企业年金市场的环境分析 2.1 政策环境 2000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中正式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规范为企业年金,进一步明确了对发展企业年金的支持态度。至此,企业年金的发展逐步升温。虽然目前我国还缺乏统一规范的企业年金法规和明确的税收优惠措施,企业年金基金运作的外部法律环境也有待进一步健全,但是政府已经明确鼓励保险行业成为企业年金市场的中坚力量,在各方面的积极配合之下,有关企业年金的相关立法工作相信不久就可以完成。 2.2 企业年金市场的供需环境 根据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结构调整的目标,基本养老预期保障水平的减少将会增强个人老年风险自保意识,从而为其他补充形式的保障模式释放较大的需求空间。同时,现代企业制度的普遍确立使企业认识到发展企业年金是增强企业凝聚力,激发员工劳动积极性的重要手段。因此,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着手建立自己的企业年金计划。根据2001年太平人寿对企业年金需求市场的调研显示,目前对企业年金计划有需求或潜在需求的企业团体主要有四大类:第一类是以电力、电信、石化、银行等行业部门为代表的国有大型、特大型企业;第二类是股份制企业,特别是上市企业;第三类是受国外母公司影响的跨国企业和三资企业;第四类是成熟的大中型民营企业。 但由于历史和制度方面的原因,目前我国还没有完全意义上的企业年金产品,企业年金计划主要由寿险公司和国家社保管理机构来提供。世界各国的经验表明,企业年金计划应主要由寿险公司、私人行业管理机构、金融机构(主要是证券公司和银行)来管理,或者直接由企业建立并经营。国家社保管理机构经营企业年金,国家必须对企业年金基金的保值增值和最后支付承担责任。国家由后台走向前台,加重了国家的保障负担,也有悖于世界社会保障私有化管理的潮流。企业自行管理则可能因为缺乏相应的投资管理经验而使基金受损。因此二者都不能代表企业年金的发展方向。企业年金应由包括寿险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进行经营管理。遗憾的是,目前国内寿险公司所提供的企业年金计划实质上大多是一些具有养老保险机能的团体分红/投资连结保险,同时在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方面还有较大差距。 2.3 寿险公司业务发展战略环境我国的寿险业务自恢复以来一直呈高速度增长态势。近些年来由于市场竞争主体的增加,寿险公司的业务量增幅有所减少。时下一直热销的银行保险由于银行拿走了大部分利润分额,寿险公司实际获得的利润十分有限。同时,我国低技术含量的银行保险还随时都有被银行长期存款业务所取代的风险。加入WTO后,寿险公司还要面临外国同行的竞争压力。因此,寿险公司开拓传统业务的难度将越来越大。传统业务资源在不久的将来就要被开发殆尽。而企业年金业务却是一个巨大的潜在市场。开发占领该市场,就能顺利实现寿险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迎来寿险业务的第二次高速发展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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