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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模式的选择

其次,农业灾害损失在年际间差异大,纯费率要以长期平均损失率为基础,但有关农作物和畜禽生产的原始记录和统计资料极不完整或难以搜集,这就给农业保险费率的精确厘定带来特殊困难。

1、保险责任的确定与保险费率的厘定都比较困难。首先,农业保险的风险单位与保险单位不一致,而且风险单位往往很大。不同的风险单位一般也不重合,常常会有多种农业风险同时或相继发生。而且各地区农业实践差异较大,这样无论单一风险保险还是一切险保险,其保险责任的确定都不容易。

(一)经营农业保险存在着特殊的技术障碍

保险,论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模式的选择

致使农业保险发展遭遇困境的主要原因在哪里?笔者就以下几点谈谈自己的看法:

二、我国农业保险发展遭遇困境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也是世界上农业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迫切需要农业保险的支持和保护。20世纪80年代保险业务全面恢复后,1982年起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各地分公司开始试办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1986年以后新疆建设兵团农牧业保险公司(现已改名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在兵团范围内举办农业保险。此后,民政部的农村救灾保险、农村保险相互组织等纷纷出现,各地掀起了兴办农业保险的热潮。但因为当时实行的是国家财政兜底的计划经济体制,尽管在1982—1994年间农业保险的平均赔付率在95%左右,实际亏损2196,但各公司对农业保险成本和盈利考虑较少,所以还是根据各地需要开办了不少农业险种。随着1994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向市场化体制转轨的进程,农业保险的高风险、高赔付与农民支付能力有限却希望获得高保障水平的矛盾以及农业保险的政策性性质与保险公司的商业性经营的矛盾日益尖锐,致使农业保险从20世纪90年代初的高潮跌入了如今的低谷。2002 年,全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为6.4亿元,占全国财产保险保费收入的8.82%,仅为农业生产总值的0.04%,险种由最多时60多个下降到目前不足30 个。如今的中国农业保险是困境重重,急需根本性的改革。

一、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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