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自1979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中国保险业以年均37.6%的速度增长,为再保险业的兴起奠定了基础。1996年初,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成立。1999年,国务院在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的基础上组建了中国再保险公司,行使国家再保险公司职能。1999年,中国再保险公司分保费收入达122.14亿元,年末总资产达120亿元,比成立之初增长了295.52%;总资产中货币资产占90%多;长期责任准备金也比成立之初增长了54.74%.公司已在纽约、伦敦、迪拜设立了代表处,上海、深圳分公司正在筹建之中,年内可以开业。按净保费规模计算,中国再保险公司目前已位居世界同行前20强之列。1997年,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在国际上获得了“最佳公司创立”奖,令世界同行刮目相看。
再保险业的发展,又有力地支持了直接业务的发展。4年来,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和中国再保险公司共支付各类赔款219亿元。1998年发生特大洪灾期间,仅预付赔款就达到6.89亿元。
[摘 要] 我国再保险业已经具备相当的实力,发展势头良好,但国有再保险公司要适应“入世”的需要,在中国再保险市场上发挥主渠道作用,维护国家利益,当前需要不断壮大国有再保险公司的实力。实现这一目标,要按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建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使公司真正成为法人,自主经营。同时,对国有再保险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的探索,深化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合理使用人才,完善激励机制,重视资金运用,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还需要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再来一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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