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如果该笔借贷交易发生时签订了担保合同,可将担保人列为共同被告。
3. 如果P2P平台相关协议或公告中有载明可将债权转让予平台,并由平台追偿债务的,投资者可以衡量个人成本后,作出是否转让债权的选择。
4. 如果融资者借款数额巨大、涉案投资者人数众多,而P2P平台通过明示或默示的方式为该借贷标提供了担保、或P2P平台通过关联方提供担保、或融资者是 P2P平台的关联方(未确定是否为虚设借款标吸存),借款未能偿还将可能直接影响平台的正常运营,那么,投资者可以考虑以非诉协商的方式解决,委托律师参 与谈判,就融资者还款、平台资金周转和还款计划等问题上达成协议,这可能比融资者失联、平台倒闭后追收债权更为明智,但在谈判时,宜尽可能要求相关责任人 为还款提供额外的抵押或第三方担保。
(二)P2P平台违规操作导致还款困难
当前P2P平台违规操作,主要表现为违反《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P2P平台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不得私 设资金池的规定。违规操作往往表现为发布虚标、拆标错配、以新填旧、欺诈目的等。而具有社会危害性的操作,还可能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和非 法经营罪。P2P平台出现还款困难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提现困难、跑路、停业、经侦介入,投资者应区别以上不同情形,制定维权方案。
1. 非诉协商方式解决纠纷
P2P网贷纠纷解决机制应当是多元化的,有时通过协商谈判也可以达到维权效果,而且成本更低。非诉协商的方式,主要是双方或多方谈判,协商结果最后将以双方签订的还款计划固定下来,而为保障该计划的落实,一般会对还款标的新设抵押或担保。
适用非诉协商方式解决的情形是:投资者获悉P2P平台出现提现困难,但尚未跑路、停业或经侦介入;另外还包括虽被经侦介入但之后不被刑事立案处理的情形。为增加谈判的筹码,投资者可通过律师函件邀请平台协商,以提起对方的重视程度,平衡投资者的弱势地位。
2. 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司法救济是在P2P网贷纠纷发生时,维护投资者合法权利的重要方式,司法的权威性、强制性决定了它是最终的救济手段。债权受到侵害时,投资者可以选择通过起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无论案件的处理是否涉及先刑后民的问题,均建议投资者及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达到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如 果平台虚设借贷标,实际借款人是平台本身,投资者可以主张P2P平台以欺诈的手段订立合同,使其意思表示不真实,行使合同撤销权,但约定的利息因合同无效 而无法主张;投资者也可以不行使合同撤销权,径直主张融资者赔偿本金、利息及逾期利息。P2P平台有可能在投资者与融资者交易的过程中截留借款或还款的资 金,投资者可以对平台行使不当得利请求权、主张资金占用费或追究违约责任。因为管辖法院选择、电子合同举证、赔偿费用计算与主张等方面具有一定难度,投资 者可委托律师协助民事诉讼,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
3. 向行政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2015年1月20日,银监会宣布机构调整,新设普惠金融工作部,将P2P网络借贷纳入监管范围,由此结束了P2P领域无监管部门的尴尬局 面。2015年11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要按照职责分工,密 切配合,切实落实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包括建立重大突发事件协作机制、建立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等。当合法权益受到P2P平台侵害时,投资 者可以向银监会等金融管理部门举报,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
4. 向公安机关报案
受害的投资者在发现P2P平台存在涉嫌犯罪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进入刑事司法程序取回涉案财物。为了提高成功立案的可能性,投资 者可委托律师整理已有证据及撰写报案文件材料。进入刑事程序后,在证据收集和控制P2P平台相关责任人方面,刑事司法方式具有其他任何方式所不具备的优 势,公安机关会尽可能逐一收集集资参与人的言词证据、查证属实的书面合同、银行账户交易记录、会计凭证及会计账簿、资金收付凭证、审计报告、互联网电子数 据等证据,综合认定非法集资对象人数和吸收资金数额等。由于P2P借贷的受害者遍布各地,涉及跨区域的案件处理问题,公安机关等亦具有不同地区协助办案的 优势。尽管进入刑事流程,投资者将变得相对被动,但投资者仍需时刻关注刑事处理结果,因为并不是所有经侦介入的P2P平台最后都被认定为犯罪,一旦P2P 平台被认定为无罪,投资者应及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免超过行使债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限制;若P2P平台最终被认定为刑事犯罪,投资者亦须及时联系公安 机关申请退还涉案集资额中属于其个人的部分。
另外,地方经侦大队也会对辖区内的P2P平台进行突击检查,以应对当前P2P平台违法犯罪多发、监管乏力的现状,投资者在经侦大队介入后因配合其侦察工作。
四、提请投资者注意,慎防维权时再掉新陷阱
P2P平台突然倒闭、被经侦调查,投资者难免不知所措、陷入恐慌状态,在遇到维权组织时,就感觉抓住了最后一根稻草。但是,许多骗子就是抓住这一渴求搭便车或抱团取暖的心理诉求,驻扎各维权群中,并施展诈骗手段,如以维权需要捐款为名,行诈骗之实;骗子中有的还声称掌握跑路平台高层信息,甚至伪装成为司法系统人员等。因此,投资者在维权时应警惕诈骗分子,避免二次被侵权。
1. 如果P2P平台就借贷行为有明示或默示的保证或承诺,符合认定P2P平台提供担保情形的,投资者可将P2P平台列为共同被告,主张由P2P平台与融资者承担连带责任。
投资者预期还款的情形,比平台跑路等问题更为多发,但维权方式相对简单。投资者到期的债权得不到实现,有权依照约定向融资者主张借款本金及 利息,但需要注意债权请求权有2年的诉讼时效限制。投资者可委托律师发函催告融资者偿还债务。决定以民事诉讼维权的,投资者可委托律师起诉融资者。
(一)融资者逾期还款
律师支招:P2P网贷投资者维权指南三、投资者受侵害的不同情形、阶段与救济
4. 根据汇入账户的名称,可以判断资金交易方式、平台是否涉嫌违规操作甚至犯罪。账户名称可能是第三方支付公司、P2P网贷平台的注册公司、P2P网贷平台的 关联公司或个别员工、不相关公司或个人。如果是第一种情形,应向第三方公司请求提供交易记录证明,当前P2P平台在使用第三方支付时分为托管模式和通道模 式,托管模式是合法的存管及支付方式,而通道模式则涉嫌私设资金池,平台有被刑事处理的风险。第二、三种情况也涉嫌私设资金池问题。第四种情形,则是投资 者有可能掉到钓鱼网站陷阱,即被骗子以混淆的网页诈取钱财,投资者应及时与P2P平台取得联系,确认是否向平台或融资者汇入相应的款项。
3. 根据平台声明、担保合同等,确定是否可以主张由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2. 根据平台记载的借款人信息、借贷合同、担保合同等,正确理解合同履行地后,选择合同履行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1. 根据借贷合同、交易流水、平台交易信息,判断借贷关系是否成立生效;
P2P,律师支招:P2P网贷投资者维权指南投资者可委托律师分析证据中的相关信息,从而确定责任主体,选择管辖法院,制定非诉、诉讼、报案或自诉策略。
(三)从证据中分析问题
至于银行支付划拨证据,投资者可以前往用银行卡的开户行调出账户流水单,并加盖银行章。但需要注意的是该流水单是否载明汇入方名称及详细账号,如果未能显示,投资者可要求银行提供关于账号所属主体的证明。
除少部分纸质文件外,P2P网贷交易的证据多为电子合同或平台数据,当前司法审判也承认电子合同的效力。虽然电子合同并无要求办理CA或时 间戳认证,但如果平台在交易时既已提供,应做好存档;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截图、公证等方式保存、固定以上信息,司法实践中也存在法院采信互联网截图证据的案 例。涉及借款人或借款标的相关信息,投资者可要求P2P平台提供。
(二)证据的收集方法
律师支招:P2P网贷投资者维权指南6. 银行汇款流水、第三方支付流水及其汇入账号、P2P平台记载的交易信息。
5. P2P平台ICP/IP地址域名信息、注册平台的企业名称及工商注册所在地;
4. P2P平台审核时保管的融资者信息、借款信息;
3. P2P平台上公示及向投资者单方发出的融资者信息、借款标信息;
2. P2P平台的广告、声明等以明示或默示作出的承诺性文件;
P2P,律师支招:P2P网贷投资者维权指南1. 借贷协议、担保协议、注册P2P平台时的用户协议、P2P平台操作指南等约定权利义务内容的文件;
(一)证据的清单(初步)
无论是何种情形,投资者权益受到侵害时第一步要做的是收集和固定证据!
二、投资者维权第一步
(三)需要了解:解决方式应该多元,主要包括非诉协商、民事诉讼、刑事报案、刑事自诉、行政监管举报、媒体介入等,整体策略是:看准时机、把握方向、主动出击。
律师支招:P2P网贷投资者维权指南(二)需要明确:除非P2P平台本身的设立目的就是为了卷款潜逃,否则从出现提现困难、跑路到被刑事处罚会有一定的时间间隔,投资者在不同时期均有挽回损失的可能,但追偿方式并不相同。
(一)需要初次判断:是谁导致问题,责任主体是P2P平台,还是融资者?
一、投资者维权基本方向
投资者权利受到侵害时,应运用何种手段和途径维权?以下是律师为投资者制定的维权指南,供投资者参考。
温馨提醒:随时光飞逝,岁月变迁,文章观点,准确性、可靠性、难免有所变动,因此文章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