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杀妻骗保案作出一审判决,两名被告均被判处死刑,并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彭山县公义镇合林村人杨爱平2003年8月为其妻张玉华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彭山分公司投保康宁终身险。同年12月30日,张玉华被医院确诊为宫颈癌。于是,杨爱平产生诈骗保险之念。2004年初至同年5月,杨爱平多次在人保为张玉华投资大额人身意外伤害综合险、康宁终身险,保险赔偿额达到53万元。 同年11月,杨爱平又为自己的长安小客车投保,最高赔偿限额达到63万元。同年12月,杨爱平把准备伪造交通事故致张玉华死亡诈骗保险的计划告诉舒济恒,承诺事成之后给其巨额补偿。舒济恒在重金诱惑下,答应了杨的要求。2004年12月12日下午,杨爱平邀请亲朋好友到自己家做客,庆贺自己当选村主任。 16时许,杨爱平安排舒济恒驾驶自己的车搭张玉华到彭山接其舅子张宣成等人到家吃饭。17时10分,舒济恒按照事先密谋,将车驶向青谢路通济堰内,造成张玉华溺水死亡。案发后,杨爱平竟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要求,后因罪行败露,索赔未果。
温馨提醒:随时光飞逝,岁月变迁,文章观点,准确性、可靠性、难免有所变动,因此文章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