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1、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向投保人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照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诊断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初次患有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本公司向投保人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经诊断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初次患有本合同约定的一项或多项重大疾病,且在经诊断患有重大疾病后二十八天仍生存的,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保险金额的三倍向被保险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涉及心脏、肺脏、肝脏、肾脏或骨髓等后期可能需要实施重要器官移植手术进行治疗的重大疾病,重要器官移植手术保险责任持续有效,其他保险责任终止),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3、重要器官移植手术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初次施行本合同约定重大疾病之一的重要器官移植手术,且在手术后二十八天仍生存的,本公司除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同时按照保险单载明保险金额的两倍向被保险人给付重要器官移植手术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4、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单满期日,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发生任何保险金给付,本公司按照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民生康泰少儿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特色 专为少儿设计,提供贴身保障。多倍保额给付,解决后顾之忧。两全保本消费,方便灵活实惠。
保障期限 25周岁
缴费期限 10年
缴费方式 趸交或分期交付。
投保年龄 出生满28天至18周岁。
保险,民生康泰少儿重大疾病保险保险公司 民生人寿
保险类别 健康医疗保险
产品名称 民生康泰重大疾病保险(少儿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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