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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出台了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记者还了解到,今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的新生儿、在户籍地已参保新迁入居民、大学生毕业后返乡人员、退伍人员、当年低保资格取消人员、劳改及服刑期满人员、出国后回国等人员新参保则不需要补缴费用。

南昌出台了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新生儿等人员不需补缴费用

此外,对于中途参保的居民应该按照参保年度筹资标准全额补缴自市级统筹文件规定年度起(自2010年)未参保年度的参保费用,也就是说新参保人员,从2010年至2012年三年的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部分都必须由个人自己承担,其中2010年至2012年三年的总共补缴费用为1010元,加上2013年个人缴费部分的120元,意味着新参保的成人需要一次性缴费1130元。按此推算,新参保的未成年人需一次性缴费730元。另外,中途中断参保的人员,自中断年份起按参保年度筹资标准全额补缴应保年度的参保费用。

新参保成年人需缴费1130元

据悉,2013年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已确定为今年10月1日至12月30日。已参保的居民可持社会保障卡到附近的南昌银行缴费。新参保的居民可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一寸免冠(红底或蓝底)彩照到就近的社区或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办理参保登记,凭医保个人编号到南昌银行缴费。

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出台

保险,南昌出台了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9日,记者从南昌市相关部门获悉,2013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从本月开始缴费,2013年的缴费标准为成年人每人每年12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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