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南昌市参保人员在2010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未公布之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社保经办机构暂按2009年南昌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其核定基本养老金。待2010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社保经办机构重新核定其基本养老金,多退少补。
“对2010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前预征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社保经办机构将多退少补。”南昌市人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预征期间离开单位、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或死亡的缴费人员,不纳入本次调整范围。
此外,待2010年南昌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社保经办机构将对全市参保单位缴费基数进行年审,参保单位根据审核的缴费基数缴费。
预征期间离职或办理养老保险转移的不作调整
南昌职工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1740元/月“2010年度南昌市职工最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1522.8元/月。根据本次调整方案,职工2011年社保缴费基数将在这个基础上上调14.26%,也就是1740元/月。”南昌市人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记者获悉,此次具体调整方案是,2010年南昌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前,自2011年1月起,参保单位及职工2011年缴费基数在2010年度缴费基数基础上暂按14.26%增长,并按增长后的缴费基数缴费。社保经办机构将利用社保信息系统统一调整各参保单位及职工缴费基数,预征社会保险费。
预调后最低缴费基数为1740元/月
温馨提醒:随时光飞逝,岁月变迁,文章观点,准确性、可靠性、难免有所变动,因此文章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