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系列保障政策的出台,不仅解决了我市医保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间的转换衔接问题,而且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这一主体制度之下,形成了门诊、门诊统筹、基本医疗、大病救助、二次补偿和重症补充“六位一体”的阶梯式相互结合、互为补充的制度体系。
至此,市区已超过《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年到2010年)》提出的到2010年生育保险覆盖面达到90%的目标,生育保险成为市区继职工和居民医保之后,为怀孕分娩的职业女性及时提供经济帮助、保障女性平等就业权益的又一保障制度。
保险,南通消除城乡医疗保障差异在此基础上,作为全国城镇居民生育保险试点城市,市政府于6月份又正式出台《南通市区居民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市区参保居民中的育龄妇女在不缴费情况下,从8月1日起的妊娠期常规门诊检查、住院生育医疗费,居民生育保险都给予不同的补助和报销,最高达到3600元。截至9月,市区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31.3万人,覆盖率98%以上。
而城乡医疗保障的一体化,消除的不仅仅是二元结构所产生的差异,更重要的是解决了原有制度的缺失,让51.6万职工、43.6万城乡居民享受着公平的医疗保障。
目前,市区居民最高筹资水平达到每年每人420元,财政补助达到人均165元。在医保实现制度和人员全覆盖的前提下,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让高俊萍兴奋的这项惠民政策,其实从去年就开始了。2009年,市区将农村居民统一纳入居民医保制度,实施城乡参保居民统一的财政补贴标准。
“早就听说医保好,做梦都没想到当了一辈子农民,70多岁了还能和城里人一样有医保,真是托了政府福呀。”港闸区唐闸镇高店村9组村民高俊萍,在得知可以参加居民医保后,很是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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