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在三种情况下可以申请报销:符合异地就医范围的医疗费;因待遇追溯、系统故障等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在定点医疗机构正常结算,而定点机构又不能通过系统补办结算、已由参保人垫付的医疗费用;经市医保局核准,参保学生确因病情特殊需要,在本市内的非定点医院住院或急诊留观发生的医疗费用。
3.特殊情况如何申请报销?
宁波学生医疗保险问答答:缴费后学生在门诊、急诊及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都能按规定报销。门急诊包括普通门急诊和特殊门急诊,后者包括门慢、门特、产前门诊检查等(详情可登录广州市医疗保险管理网查询)。可以说,学生参保缴费低,但报销限额不低,可超过缴费的1000倍。在一个社保年度内,可累计报销最高限额为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三倍,2010年度为136095元。如果进入新社保年度,限额重新累计。
2.哪些费用可报,限额多少?
答:原则上是属地参加医疗保险,也就是在分校所在地参保。但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以便捷为原则,选择在广州本部参保。
1.异地分校学生如何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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