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个税
按照今年“国五条”规定,“税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然而,从3月底至今,北京、广州、深圳(楼盘)等35个城市发布了各自的实施细则。针对20%个税政策,除北京明确规定自4月1日起实施外,绝大多数城市重申了国务院文件的要求,并未说明何时开始实施;合肥(楼盘)、南京、郑州(楼盘)等地则干脆连提也没有提及。如今,有关增加个税的政策可谓是“草色遥看近却无”:人人谓之有,实则未尝有。
现状:二手房阴阳合同成行业惯例 个税调控或失效
“如果您能全款或者少量贷款,我们有办法可以帮您把税做到最低!”对于许多与房地产中介打过交道的百姓来说,上述这句话并不陌生。中介口中所谓的办法就是通过协助签订两份不同的“阴阳合同”帮助交易双方避税。
很多城市的财税、住建等部门会根据当地房地产交易情况及评估价格,确定当地最低计税价。当申报价格低于最低计税价时,则按最低计税价纳税。“阴阳合同”也由此应运而生:“阴合同”是交易双方真实交易的合同,“阳合同”则是用于网签、交税的“假合同”。
单身限购令
限购令在各地的发展中,也因地制宜的出现了不少分项。北京市出台的“单身限购令”就是其中一例。
意义:此前,北京执行的限购政策主要是,本地户籍家庭限购两套,家庭的定义为,夫妻及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人士按照家庭计算,也可购买2套住宅。
细则为什么规定本市户籍单身个人限购一套住房?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市此次从严限购政策,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实现住房资源的优化配置,在现有条件下,满足更多的刚性自住需求。结合本市人口、资源、环境现状,考虑到单身人士拥有一套住房基本能够满足自住需求,当前对单身人士购买第二套住房进行适当限制,有利于使有限的住房资源配置给更多的急需住房的刚性自住需求,也能抑制部分投资投机性需求。
限地价、竞房价
“限地价、竞房价”意义在于在固定的地价前提下,开发商承诺的房价低者中标。它的特别之处,在于政府设定了对地价的期望值,把它提前固定化,同时限制开发商对楼价的发挥空间。这是迄今为止,最为“赤裸裸”抑制楼价的土地出让方式。
现状:逐渐边缘化的政策
早在2011年8月,北京就有首块“限地价、竞房价”地块挂牌,该地块在9月21日揭标,由中铁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竞得,也就是如今正在销售的中国铁建(601186,股吧)·梧桐苑。其后,在2012年2月,第二宗“限地价、竞房价”仍以最高房价底限的“底价”成交。
然而,在此之后的几年内,北京推出的限地价、竞房价寥寥,让人不得不怀疑地方政府出让利益、降低房价的“诚意”。
2013年,面对高速增长的房价,北京市政府再次提出该项措施,拟对300多公顷住宅用地试行限房价、竞地价的出让方式,下半年将开始落实,约占全年商品房用地供应总量的45%。成效如何,值得拭目以待。
保障房
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性住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
尽管保障房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调控手段,然而,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既是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保民生手段,也是推动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重要措施。可以说,保障性安居工程能否保质保量的完成,事关楼市调控的成败。
此外,专家也指出,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能够在抑制房价、让低收入群体和社会“夹心层”住有所居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房地产市场调控对经济增长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
现状:保障房市场乱象丛生
而随着近期大规模保障房建设全面推开,保障房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包括目前保障房存在的被“骗购”、“福利房”和质量差三大乱象。保障房应该分给谁、如何分,如何保证建筑质量、配套设施,如何建立有效的保障房监管机制,这些问题都亟待解决。
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2011年1月,重庆(楼盘)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在当地申报入库,其税款为6154.83元。2012年8月12日,30余省市地税部门为开征存量房房产税做准备。
现状:国务院明确年内房产税扩围
党报解读:不能成为误读为降房价“利器”
房价主要取决于供求关系,无论从发达国家还是我国试点地区经验来看,不能指望房产税成为降低房价的利器
随着房产税扩围的脚步临近,社会公众开始对房产税推出后房价走势议论纷纷,许多购房者改变了原有的购房计划,希望房产税推出后能够真正降低房价,从而减轻购房负担。
另一方面,房产税也深刻地影响了租房市场,许多房主担心房产税增加持有成本而要求提高租金,租房者则希望房产税能够促使多套房持有者将空置房屋推向市场,降低租金。
住房信息系统联网
尽管不算是正统的房价“调控”手段,不过,从广大民众角度而言,住房信息系统联网不啻于是对部分“特殊人士”的非主流限购。
2013年3月10日,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在作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说明时指出,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这样可以更好地落实《物权法》,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有效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制度,从制度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并为预防和惩治腐败夯实基础。
结果:不动产统一登记酝酿9年难产 两部委博弈管理权
按照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土地登记的职责整合应于2013年4月底前完成,但《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从负责部门中编办获悉,直至目前,这一工作仍在协调当中。
另据通知要求,由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负责,需在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国土资源部目前正在组织条例的起草工作,并已制定出明确的任务分段时间表,但各部门联合起草小组尚未组建,留给各相关部门起草、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到正式出台的时间只有1年。
住房限购令
最早出现在2010年4月30日,北京(楼盘)出台“国十条”实施细则,率先规定“每户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9月29日“国五条”出台后,累计有上海(楼盘)、广州(楼盘)、天津(楼盘)、南京(楼盘)、杭州(楼盘)等16个一、二线城市推出限购政策。各方当时认为,行政手段直接出手叫停部分购房行为,不啻为过热的楼市注入了“冷却剂”。
具体措施:中央政府可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指定的40个重点城市统一实施基本限购令:各城市本地户籍与持人才居住证家庭,最多限拥有两套住房;外地户籍和境外人士最多限拥有一套;两次购房时间需相隔两年以上;禁止公司购房。
房产限购有时难免伤及无辜。但要在GDP和民生的夹缝中趋利避害,实属不易。 地方版楼市新政最近陆续出台。限购令标志着楼市新政进入了数量调节阶段。
负面现象: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为了应对房屋限购政策,各地出现了排队“假离婚”、“假登记”、“假社保”的现象,看来“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古训看来一点不假,在房价巨额利益的诱惑下,一幕幕闹剧正在无休止的上演。
中国房地产调控政策已持续两年有余,其严厉程度在全球范围内都属罕见,限购又限贷的政策可谓绝无仅有。但时隔两年,回看调控效果,尽管包括出台限购、限价令等在内,每一项措施都被认为是调控房价的“利器”。然而,尽管手段层出,房价却始终陷入“越调越涨”的怪圈,下面,和讯房产为您盘点一下那些年,伴随房价上涨的“地产调控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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