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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开重疾后顾之忧 安享健康幸福生活

理财红利金每年分红,可以现金领取,也可以存在保险公司累积生息,直至80周岁。

生命保障金身故时,给付180,000元,合同终止;

保险,抛开重疾后顾之忧 安享健康幸福生活

重疾保障金投保一年后身患重大疾病时,给付180,000元,合同终止;

满期祝寿金80周岁一次性领取180,000元,合同终止;

生存金领取每三周年固定领取4,800元,直至80周岁,共领取17次,合计:81,600元;

保障利益:(保障期至80周岁)

举例2:小杨小姐,29岁,投保瑞鑫两全保险,基本保额6万,每年存入8,154元,共存20次。

抛开重疾后顾之忧 安享健康幸福生活

理财红利金:年年分红利滚利直至80周岁。

生命保障金:因意外身故,或投保一年后因病身故,给付78,192.88元;

重疾保障金:投保一年后,身患重大疾病(12类常见重大疾病之一)时,给付78,192.88元;

满期祝寿金:80周岁一次性领取78,192.88元;

生存金领取:每满三年,固定领取2,085.14元,直至80周岁,共领取19次,合计:39,617.72元;

保险,抛开重疾后顾之忧 安享健康幸福生活

保障利益:(保障期至80周岁)

举例1:关先生22岁,投保国寿瑞鑫保障计划,基本保额26064.29元,每年存入6,000元,共存10次。

四.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年的限制。

三.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抛开重疾后顾之忧 安享健康幸福生活

一.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三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生存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负以下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国寿瑞鑫两全保险能为我们带来什么?这是集生,老,病,死,财于一身的“五项全能险”,通过有计划的健康和养老储备,既保健康又可养老,收益稳定又保生命,理财分红抵御通涨,让您抛开后顾之忧,安享晚年尊贵的生活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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