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贫困艾滋病病人,其艾滋病住院治疗经费扣除医保部门及新农合管理部门报销的部分后,再由个人、市财政、区县财政按比例(20%:20%:60%)分担。每人每年补助总额为:市财政4000元以下,区、县(市)财政12000元以下。
贫困艾滋病人住院治疗费用80%由政府承担详细补助政策是,未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贫困艾滋病病人,住院治疗经费由患者个人、市财政、所属区县市财政按20%:20%:60%比例承担。
根据《长沙市贫困艾滋病病人治疗补助实施方案(试行)》(长政办发〔2006〕34号),具有本市户籍的贫困居民及长期居住(两年以上)在本市的贫困流动人口中,需要住院治疗的艾滋病病人(含母婴阻断治疗),为政府实施治疗补助的对象,可享有“226”治疗补助。其他流动人口,原则上鼓励和动员其回原籍治疗。
记者从长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防治科了解到,长沙市除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中明文规定的相关免费、关怀政策外,需住院治疗的贫困艾滋病病人还可享有补助政策(简称“226”政策),80%治疗费用由政府部门承担,患者治疗成本大大降低。
今年12月1日是第23个世界艾滋病日,随着这个重点卫生日的临近,市民对于艾滋病及相关防治知识、免费政策关注度不断升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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