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办法实施前,已经领取老农保养老金、年满60周岁的,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参保后,在原待遇上加发基础养老金。已经领取老农保养老金、不满60周岁的,仍按原待遇标准继续领取,年满60周岁,符合条件后在原待遇上加发基础养老金。
保险,《启东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解读吴健介绍,在新办法实施前,已经领取原新农保养老金、年满60周岁的人员,待遇高于按本办法计算养老金水平的,可继续执行原标准;低于按本办法计算养老金水平的,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参保后,按本办法标准执行。已经领取原新农保养老金的55~60周岁女性,仍按原待遇标准领取,年满60周岁后,待遇高于按本办法计算养老金水平的,可继续执行原标准;低于按本办法计算养老金水平的,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参保后,按本办法标准执行。
启东市明确了新农保与相关制度衔接的有关细节,保证了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原有农村社会养老保金领取人员的保障水平只升高不降低。
新老制度可对接
吴健介绍,对于这类人员不做补缴规定,主要是为了使得经济相对困难的老人能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基本保障。但这种保障也是有条件的,就是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这主要是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体现社会保障中家庭赡养的责任和义务;二是将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同时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解决了他们以后自身的老有所养问题。
新政策规定,新农保实施时年满60周岁,且未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的本市户籍老年居民,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参保后,不用缴费,可以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金额为每人每月60元。
《启东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解读60岁以上不缴费也领养老金
同时,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部分构成。政府补贴中明确规定,缴费档次为100元~600元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缴费档次为900元~2700元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80元。“为了让能让更多人受益于新农保,我市对农村低保户和一、二级重度残疾人(聋哑残疾除外)等缴费困难群体,市财政为其代缴最低缴费标准的50%。吴健说。
吴健告诉记者,凡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型农保。
启东市新农保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坚持从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坚持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做到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坚持新老农村社会养老办法相融合并轨,确保该市方案与国家办法相衔接;坚持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积极引导居民普遍参保。
保基本广覆盖
保险,《启东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解读另据介绍,新农保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是有条件发放,就是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指儿子、儿媳妇和未出嫁的女儿,下同)必须全部参保。个人账户养老金月发标准确定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个人账户储存额包括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和相应的利息。例如领取时个人账户存储额30000元,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已全部参保,则月领取养老金为:60元+30000÷139=275.8元。
新制度鼓励多缴多得、长缴长得,缴费时间越长,政府补贴越多,个人账户积累越多;选择缴费档次越高,个人养老金发放标准就越高。“这充分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普惠与激励的结合,能够有效调动农村居民的参保积极性。吴健说。
吴健介绍,600元及以下的低缴费档次,主要是为满足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参保群体需求。对绝大部分人,还是应该按基准档缴费,这样政府补贴要多得多,晚年生活也能得到基本保障。同时,启东市还设置了1800元和2700元两个较高的缴费档次,主要是考虑收入较高的人群能在晚年获得更高标准的养老保障待遇。
根据实际情况,今年启东市设100元、300元、600元、900元、1800元、2700元6个档次,由农村居民自主选择缴费标准。其中900元为基准档,这是根据该市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0%来确定的。
缴费档次增多
《启东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解读《启东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正式出台,受到市民广泛关注。昨天,启东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副主任吴健就新农保的相关政策接受了记者采访。
《启东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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