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车开着舒服,养它可不容易,光保险费一项,李女士每年就要支出2.3万元。不过,能给身价一百多万元的车子买个平安,李女士觉得这笔钱花得值。 哪晓得在车子出了一个小事故后,李女士开始对“保险”怀疑起来。虽然车子的维修费只花四千多元,但保险公司的定损员来看了后,却说只要花一千多元就能搞定。定损价格和维修价相差了一大截,李女士想,要是万一以后发生了什么更大的事,消费者是不是还要承担更大的差价? 保险公司:定损合理 前段时间,李女士停在家门口的宝马车被其他车子撞了一下。于是,她把车子开到杭州杭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修理,总计花了4258元。 当初,李女士是向某保险公司买车险的。保险公司的定损员尹先生实地查看后认为,车子其实只要花一千多元就可以修好。李女士对此荒芙邮堋1O展竞笥直硎荆梢跃∽畲笙薅榷ㄋ穑ㄋ鸺鄹裎?000元。“不是我们定损定得低了,而是修理厂的收费高了。”尹先生说,宝马车的这点小事故,到其他任何一家修理厂维修,定损的价格都是可以保证修好的,但李女士选择的这家维修点,收费特别高。尹先生还举了一个例子:同样是一包方便面,在超市卖2元,但在机场却卖20元,如果消费者一定要到机场购买,保险公司是不能以机杨的价格赔付的,只能折中选取一个价格。 保险公司的有关负责人也认为他们的定损是合理的,如果消费者对定损价格有异议,建议消费者请评估公司来重新定损。 维修厂家:收费无误 杭州杭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有关人士表示,他们的收费也是合理的。记者为此咨询了省、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认为,汽车维修实行的是市场调节价,如果维修点事先明码标价,而消费者又是自愿接受维修价格的,就不能说“杭德”的收费不合理。 李女士觉得,既然维修点的收费没有不合理,那么,车子实际修理花了多少钱,保险公司就应该根据实际损失定损,而不能随意从中打折扣。 “如果保险公司认为到其他修理点维修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赔偿的,我是不是还要考虑其他修理点的服务质量?就算我愿意到其他修理点维修,保险公司在合同中没有注明相关事项,而且在投保时也没有事先告知。”李女士认为,撇开这事不说,保险公司至少是侵犯了她的知情权。对此,保险公司的说法是:定损单是在李女士维修前开出的,当时定损员也向李女士提出相关建议,但李女士没有接受。 专家认为:应多沟通 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施建祥教授认为,在保险公司理赔的过程中,确实会参考一定的行情价格。如果车主的修理价格大大高于行情价格,保险公司很有可能不认可高出的一部分价格。此外,也有可能存在保险公司定损偏低的情况,消费者如有质疑,不妨请评估公司重新做评估。 至于知情权的问题,施教授认为在签合同的时候很难想得这么细。因为事故有大小,修理厂也有优劣,通过合同方式是很难明确的。只有车主和保险公司多沟通,才能避免误会的发生。施教授认为,保险公司的沟通工作应当进一步加强。 此外,施教授建议投保的车主,在事发后先询问保险公司,如果修理厂的费用不在保额以内,可以选择其他修理公司。 不过,记者向杭城的其他汽车修理厂家了解后得知,维修价格一般都是在保险理赔范围内,即使是高出理赔价格,也不可能高出一倍以上。 如果你的车辆保险也遇到不能理解的问题,不妨跟每日商报维权热线85051890说一说,我们可以帮你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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