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DRGs更多改变的是医保与医院在住院费用方面的结算形式,并不影响患者的实际就医习惯。参保患者仍将按现行住院费用结算方式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其就医流程和医保报销比例也不会有大的变化。
全国第一家按DRGs进行医保支付的医院“困难是有的,但第一步结算已经实现了,下面就是需要根据问题和难点不断总结、改进。”胡牧说,“这正是试点的意义。”
除了医院和医生可能出现的抵制,实际上,DRGs也远非完美的医保支付方式。由于DRGs分组会直接影响支付费用,有些医生会更改诊断的次序使病人划入高补偿价格的DRGs分组;又因为DRGs是以众多医院平均成本来制定价格,因此,对于任一医院,其DRGs价格有可能高于实际成本,也可能低于实际成本。其结果既可能促使医院提高效率,也可能导致医院将重症病人推给其他医疗机构,即“推诿病人”。
但这些病组始终未能与支付挂钩。胡牧表示,以往的疾病分组只是用来评价各个医院的质量和效率。通过疾病分组,可以对不同医院对同一疾病的诊断进行横向比较,这种比较在北京医院内部已经进行多年。“不过,通常只有最好的医院才在乎这一排名,排名在中间的医院则并不在乎。”胡牧说,“一旦病组和支付结合,就相当于给医院和医生的行为制定了标准,医院和医生都要紧张起来。”
据胡牧介绍,早在2003年,北京市即开展了按病种分组付费研究,全市148家二级以上医院全部完成了按病种分组,共分出了650个病组。
这其中,最早进行DRGs研究的北医三院进度最快。8月5日,北京市、人保局和各医院临床医疗、病案、信息、物价等方面的专家对各试点医院对北医三院DRGs试点工作中的病案数据信息上报、上报质量及医疗收费信息质量等方面进行检查。在完成信息接入等多项基础工作后,10月12日,医保按DRGs对北医三院进行支付。
保险,全国第一家按DRGs进行医保支付的医院因医疗费用日益上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迫在眉睫。今年8月1日,北京市率先在全国启动DRGs试点。北医三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友谊医院、朝阳医院、宣武医院、天坛医院等6家医保定点医院成为首批试点医院,共涉及108个病组。
也就是说,参保人员在医院住院后,只要确诊后归入相应病组,其所发生的住院费用也会随之确定。该费用最终若有节余,就会成为医院收入;反之,则由医院补齐。 这一支付方式使医院失去定价和收费自主权,有利于促进医院节省医疗成本,因此也是国际公认较为科学合理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
DRGs,全称为Diagnosis Related Groups。通俗来说,也可以被称为“打包付费”,即根据患者年龄、疾病诊断、合并症并发症、治疗方式、病症严重程度以及疗效等多种因素,将诊断相近、治疗手段相近、医疗费用相近的住院患者,分入若干病组;然后,医院与保险机构通过谈判,合理确定各疾病诊断组的付费标准,保险机构按此协定的标准向医院支付费用。
北京医保机构正式按照DRGs(按病种分组付费)对北医三院进行医保支付。北京DRGs项目技术组总负责人、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医三院)医保办主任胡牧对财新记者称,“这是北京,也是全国第一家按DRGs进行医保支付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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