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观察网3月8日消息(欧阳),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林荫茂、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建议尽快开展对线下P2P门店的清理整顿,平台不得通过线下网点获取吸收投资资金。在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林荫茂带来了一份由多位代表共同调研的《加强政府监管责任,预防P2P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报告。调研显示,2015年新成立的网贷平台超过1500家,发生问题896家,其中“跑路”平台占问题平台的55%。她表示,目前存在着大量的线下贷款平台,这些线下贷款平台的投资人大多为不熟悉互联网的老年人。他们以毕生积蓄拿出来投资,不少投资人根本收不回到期本息,又怕报案后资金难以追回,正在不断地接受延续借期和提高利率。其中风险不可估量。因此,林荫茂建议尽快开展对现存线下P2P门店的清理整顿,规范现存的线下门店刻不容缓。她表示如果P2P定位为网络信息中介,则平台不得通过线下网点获取吸收投资资金。但出于风控的需要,可保留线下资产端的信息采集核实、贷后跟踪、抵押或质押管理等行为。林荫茂提出必须防止变相的P2P公司引发更大的社会矛盾和社会稳定问题。她指出社会上现存在大量的线下公司的合法性亟待明确。甚至有些公司已经发生并正在发生逾期,或存在自融、资金池、虚假担保、拆分项目、带单入职等问题。所以,政府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力量摸清情况理顺法律关系,设定整顿期,提出整顿要求,提交整顿方案,实行有效控制风险。同时,要严厉打击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要避免贷款损失进一步扩大,避免井喷式的矛盾纠纷发生。监管部门可以通过向律师事务所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完成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提高效率,保证效果。在互联网金融监管方面,林荫茂认为应该制定P2P行业规范性文件,预防P2P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体制要更加科学,处理好中央监管和地方监管的关系。为此,她提出以下几点具体建议:1、提高网贷行业的准入门槛,建立行业许可制度;2、为保障资金安全,必须建立第三方资金存管制度;3、建立网贷行业信息公开标准,网贷公司必须按照标准执行信息披露;4、加强对网贷行业的信用管理,帮助市场自我规避风险;5、禁止期限和利率错配;6、实行风险申报制度,借贷利息和服务费总额高于或等于24%必须向监管机构申报;7、建立合同备案制度,监管部门也可发布指导性合同范本,方便规范操作;8、禁止网贷公司利用公共媒体宣传投资产品;9、设定禁止红线行为,设立监管负面清单以明确政策法规红线。(责任编辑:陶海玲 HF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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