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上海市111.56万名在校中小学生、婴幼儿纳入城镇居民医保参保范围。他们参保登记、每年60元的保费收缴、发卡(册)等工作,由所在学校和幼托机构统一办理。低保家庭的中小学生、中职校学生和婴幼儿个人缴费后,按规定享受缴费补助;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内地西藏初、高中班学生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拨付。
上海市教委通知要求各符合参保条件的学生参保上海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将享受新的居民医保政策保障。市教委通知要求各中小学集中组织符合参保条件的学生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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