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对象主要包括:本市托幼机构、中小学校的在册学生及儿童;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含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的未入幼托机构的学龄前儿童、18周岁以下辍学学生、未入学少年儿童、高中复读生等;经本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为主学校的在册学生;在沪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国际学校)就读的学生等。
上海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启动少儿住院互助基金设起付标准,即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为300元、二级医院100元、一级医院50元。大病专科门诊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每人每学年最高累计支付总额10万元整。
新学年的到来,新一轮的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以下简称“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即将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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