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本市还将探索建立"预防、补偿、康复"一体的制度体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根据工伤保险的性质和特征,研究与安监、卫生等多部门合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并继续实施和完善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增长机制,加大工伤康复工作力度,并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本市已在试行的工伤康复管理办法,全面推开以医疗康复为基础,以职业康复为重点的工伤康复工作。
随着新修订的《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后,本市还将对部分政策内容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其中包括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伤责任认定办法、住院伙食费、食宿费标准的确定及适时调整的办法、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1-4级工伤一次性领取待遇的支付标准等。
上海工伤保险实现全范围覆盖近年来,本市不断调整完善工伤保险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据统计,目前沪上因工死亡人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已从2004年的9.2万元提高为43.62万元;1-4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标准、生活护理费标准,以及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最低标准也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补贴赔偿标准年年增高
据市人保局统计,截至2012年10月底,本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已从2004年的693万人增加到895万人,其中农民工337.9万人;2004年至2012年0月,本市参保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被认定为工伤的有39.23万件;进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有27.31万件,累计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31.33万人(其中今年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有5.16万人)。
"工伤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为各类用人单位的劳动者撑起了保护伞。不分单位所有制性质,不分户籍和用工方式,都应参加工伤保险"。据徐爱平昨日介绍,目前本市已制定有《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其对本市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工伤保险的费用筹集、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能力的鉴定、工伤保险的项目及待遇标准、特殊人群参加工伤保险,以及有关部门、机构、用人单位及职工的法律责任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参保人数8年增加202万
保险,上海工伤保险实现全范围覆盖农民工群体超过了总体参保人数的1/3
在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人保局副局长徐爱平透露,本市的工伤保险制度已经实现了对各类用人单位和各类职业人群的全范围覆盖。其中,农民工群体更是超过了总体参保人数的1/3,其获赔总额也在不断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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