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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闪离为买房:从制度性羞辱到羞辱制度

报载,许先生,非京籍人士,欲购房,却没有在京购房资质;裴女士,京籍人士,去年离异。经某中介公司业务员牵线搭桥,这两个陌生人见面、签协议,并在1小时内去民政局领了结婚证。这次交易中,裴女士只需出场4次,即可拿到3万元好处费。许先生则需要在原籍先与原配妻子离婚,与裴女士结婚再闪电离婚,以此绕过在京购房的政策限制,顺利购房。而中介能得到可观的“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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