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网

赡养津贴的发放

针对营销员的一系列关爱计划,帮助公司成功吸纳和留存了大量的优秀人才,也促进了阳光人寿快速稳定的发展。成立5年来,阳光人寿已在全国拥有30家分公司,营销人员突破4.6万人,2011年末市场排名全国第9位,当年度个险营销业绩实现新单保费13.5亿元,遥遥领先于同期开业公司。

阳光人寿2007年成立以来,先后设立了“营销员五项福利保障计划、“主管养老公积金、“长期服务奖、“祝寿金、“阳光关爱助学金、“主管体检计划等一系营销员福利政策。成立5年来,阳光人寿已在全国拥有30家分公司,营销人员突破4.6万人,2011年末市场排名全国第9位。

该制度规定,凡与公司签订代理合同,且入职满三年的营销员,连续12个月(含)成为阳光之星,或连续6个月成为阳光营业部经理,其父母有一方年满60周岁的,从2012年10月开始,每月均可获得200元的阳光父母赡养津贴。早从2010年起,阳光人寿的母公司阳光保险集团即实施员工父母赡养津贴计划。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2年6月,阳光保险就累计为4000多个员工家庭发放父母赡养津贴超过1500万元。

今年十月起,阳光人寿近200名营销人员的父母将从他们子女服务的公司中每月领到200元的赡养津贴。这一保险公司向代理人父母发放福利的制度开创了业内先河。

温馨提醒:随时光飞逝,岁月变迁,文章观点,准确性、可靠性、难免有所变动,因此文章观点仅供参考!

猜你喜欢
Copyright © 2013-2014 首页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