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律师建议,于漫所在的学校应积极配合,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以及协助调查,而不是将被骗同学一休了之。根据刑事先于民事的法理原则,本案应该由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小贷公司不应当再以于漫欠款为由上门追债,直到公安机关侦查终结。
但另一个方面,于漫出于无知而将自己的信息出借给汪松使用,汪松采用欺骗的手段损害了于漫的利益,同时也严重侵害了网络金融的经济秩序,汪松从一开始就是主观故意,对于漫的欺骗动机是十分明显的,利用于漫的无知欺骗于漫,同时又利用于漫的身份信息去骗取小贷公司的贷款用于自己挥霍。这就是刑法中的诈骗罪。也就是说,汪松已经涉嫌构成诈骗罪,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警方应以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
表面上看,网络小贷公司的线上平台上登记的信息、显示的借款人,无一例外都是于漫在申请贷款、在使用贷款。除了借用个人信息给他人去贷款,他还在线下迷迷糊糊地签了几份合同,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在法律上,于漫就是借款人,现在借款到期未还,理应由于漫承担法律上的还款责任。这是民事视角的一个方面。
曾律师说,像于漫这种“李贷张用”的现象是随着网络贷款平台以及互联网金融而衍生出来的新类型的经济纠纷,多发生在涉世未深的大学生及对网络陌生的老年人身上,应当引起社会的广泛注意。
记者就此采访了武汉国浩律师事务所曾祥斌律师。
身份证被人借用办网贷 大学生遭讨债被迫休学律师:应以诈骗罪立案
刑侦大队朱副队长说,汪松的行为肯定是属于民事欺诈,但至于是否构成刑事诈骗,还有待调查,所以目前尚未立案。警方也证实,于漫这样的遭遇在于漫的学校还有不少学生也有,有待进一步调查。
记者跟随黄州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的几位民警来到汪松家,仍然一无所获。据民警调查,汪松是无业人员,还有吸毒嫌疑,老婆正在闹离婚。
校方回避了采访,于漫的班主任告诉记者,学生们还是太单纯,像于漫这样莫名其妙背上网络贷款平台债务的不止一个,还有学生背了十几万元的债务,外面讨债的跑进学校来骚扰,甚至找老师要钱。
老师报警后,警察找到汪松的父亲出了三千多元,把讨债人打发走了。于漫不得不含泪休学,可是,追债电话很快找上了他的父亲,一家人惶惶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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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5个来自西安的男子到学校来找于漫讨债,说于漫欠本金1300元,利息是每周300元,目前已逾期2个月了,再加上他们5个人的路费,一共要还5000多元。
直到今年3月,汪松还在试图以于漫的名义在各网络贷款平台上贷款。
一查银行流水,于漫吓了一跳,自己的卡里竟然还有过3万、4万的“巨额进账”,但立即又通过支付宝转出去了。而后来,又冒出“名校贷”、“乐花花”两个网络贷款平台来找他催债,于漫陷入了更大的恐慌中,一家人连过年都没心思。
警方提醒于漫,赶紧查一下自己的银行卡。
身份证被人借用办网贷 大学生遭讨债被迫休学于漫不是个例 警方称无法立案
此时,张强已不接他电话,汪松更不见踪影。除了骚扰电话,还不时有不明身份的人跑到学校来威胁他还款,父亲于杰知道后,赶到新港派出所报了案。
于漫回想起,之前曾有高年级学长拿过几份合同来找他签,他想着是汪松借款还款,想都没多想就签了字,随后把合同当垃圾扔了。后来才知道,那些学长是给“趣分期”、“分期乐”、“优分期”打工的。
没想到,从去年12月底,于漫就陷入了被人追债的恐惧之中。“趣分期”、“分期乐”、“优分期”这三个网络小额贷款平台催他还本金及利息,本金加利息达3万多了。追债的电话一个接一个。
两天后,汪松又要于漫用身份证办了一张手机卡,并要走了手机上的一个“验证码”。
P2P,身份证被人借用办网贷 大学生遭讨债被迫休学于漫觉得问题不大,将自己的身份证、学生证拍成照片发给了汪松,还告知了自己所在的学院和寝室等个人信息。
5月12日上午,楚天都市报记者在黄冈见到了于漫的父亲于杰(化名)。“我现在每天都会接到催债的电话,连生意都没法做了。”他一脸愁苦,瘦弱的于漫低着头不敢看记者。 据于漫介绍,他有一个要好的初中同学张强,去年10月,张强找他帮忙,说自己的姐夫汪松想从网上分期贷款买个几千元的手机,因为没有稳定工作不好贷,而那些网络小额贷款平台主要专门针对大学生搞分期贷款。
追债电话一个接一个
黄冈某高校大一学生于漫(化名)将身份证学生证借人使用后,莫名负债,并成了“趣分期”、“分期乐”、“优分期”等众多网络小额贷款平台的追讨对象。被迫休学却仍难逃追债人的骚扰电话,更有甚者追到家中。警方证实,于漫这样的遭遇在于漫的学校还有不少学生也有,有待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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