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肺动脉高压症且长期使用“波生坦”治疗的人群,在接受中华慈善总会赠药前,每年需自费购药且费用较高,为解决这部分人群的医疗费用负担问题,故将“肺动脉高压症”列为特殊病种。对受赠前的自费购药费用由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给予专项补偿,补偿比例为70%,年度最高补偿限额为5万元(不含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赔付10万元)。其他特殊病种和重大疾病的补偿办法另行制定。
特殊病种报销费用更高
参保人员需转院治疗的,应由首诊定点医疗机构向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网上申报,待批复后方可转院治疗。未经批准转院发生的费用,视责任情况由首诊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或参保人员个人自负。
参保人员进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后,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参保人员无须个人垫付费用,承担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按月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直接结算无须个人垫付
保险,沈阳在校生及未成年人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启动参保人员在医疗保险年度(自然年度)内,当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达到年最高支付限额后进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时,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各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乙类药品和部分诊疗项目的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均降低50%。统筹项目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承担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按85%比例给予赔付,年最高赔付限额为10万元。
可报销85%限额10万元
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由个人缴纳,每人每年10元,与居民基本医保费用同时征收。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赔付范围,执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所规定的统筹支付范围。参保人员进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后,统筹项目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商业保险公司按规定的比例给予赔付。
通知指出,参加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在校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必须同时参加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在校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作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群的一部分,为统一经办流程,其在校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由承办成年居民及老年居民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负责承办。
个人缴纳每人每年10元
沈阳在校生及未成年人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启动昨日,记者获悉,沈阳市人社局、沈阳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在校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解决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在校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负担,建立在校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大额补充医疗保险。
从本月起,沈阳的参保在校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的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启动。
每人每年缴费10元,最高可报销10万元
在校生及未成年人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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