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彻底解决这类问题,我市与海南省经过一系列准备工作,成功搭建了“异地就医人员信息、费用结算信息管理系统平台”,使居住在海南省的在沈参保人员凭海南省社保局发放的《异地就医证》直接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治疗终结时,参保人员如同在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一样,只需交纳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就可以办理完成结算手续。这样大大减轻了参保人员需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带来的经济负担,大大简化了繁琐的结算报销手续和过程,参保人员再也不用因结算报销医疗费用而“跑腿”,真正实现了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愿望。
截止目前,我市预计共有异地安置参保人员两万多人,按照现行的医疗保险管理模式,异地居住和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需由个人全额垫付,再持相关手续到医保经办部门结算报销。结算报销时需携带详尽的实物材料,还要往返于就医地和医保经办部门,且结算报销周期较长,往往需要一到两个月时间。
从市医保中心了解到《沈阳市与海南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经办合作协议在当地正式签订,沈阳与海南两地将从2013年1月1号起开通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报销业务。届时,安置在海南省的100多名我市参保人员将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报销标准与我市一致,需个人到医保局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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