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政策规定:2012年7月1日后达退休年龄的原被征地农民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基本养老金最低保证数全市统一定为每月650元;2012年6月30日前达到国家、省规定退休年龄,已办理退休手续的被征地农民,其基本养老金每月不足650元的,自2012年7月1日起予以补足。
日前,吴江市1756名参加了“城保、已到龄退休被征地农民领到了一笔补发的养老金———吴江市政府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金最低保证数。目前,这个最低保证数被确定为每月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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