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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用谁来保障利益 企业应为其缴保险

一些网友反映,某些企业不为试用期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做客嘉宾指出,这是企业的错误行为,由于试用期也属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期间,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组成部分,因此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有义务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一些自由职业者由于经常变换工作,养老保险会出现欠费情况,对此嘉宾解答说:“1992年9月30日之前参加工作尚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从未实际缴费,在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可带本人档案及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到户口所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工龄认定,持‘工龄认定表’到户口所在区养老保险管理分中心办理补缴;1992年10月1日之后发生的个体期间的欠费,可到户口所在区养老保险管理分中心办理补缴。”

企业应为试用员工缴保险

一些职工与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但是企业拖欠缴养老保险费,还有的人需要停保和续保,不知道该如何办理。嘉宾解答:如果原企业拖欠职工在岗期间的保费,职工可要求企业补缴,如果与企业协商不成,也可向企业主管部门反映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企业确实困难,在职工本人自愿的情况下可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然后按个体政策补缴。办停保手续时由用人单位到参保的养老保险管理分中心办理,并将“停保单”交给职工。职工可持“停保单”、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带户口簿、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区养老保险管理分中心办理续保,并要到社区签订银行代扣代缴协议。

续缴保险需先办“停保单”

试用期用谁来保障利益 企业应为其缴保险

目前,沈阳市个体从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比例有五个档次,分别是当年沈阳市在岗平均工资的60%、70%、80%、90%和100%,其中,选择60%为缴费基数的,必须是缴费年限满15年或享受社保补贴的“4050”人员。

个体人员养老保险有五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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