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原成都空气压缩机厂女职工黄永颀面带胜利的微笑走出了锦江区人民法院的大门———因不满企业“男女有别”的职工安置方法,她和其他6名女工一纸诉状将企业告上法庭,成为了四川省维护男女平等权的第一人。作为一名在成都空气压缩机厂工作了大半辈子的正式职工,黄永颀于去年年底遭遇了一件寒心事。去年12月8日,工厂已经进入破产程序,厂清算组突然给以黄永颀为代表的7名女职工发来书面通知,称按成都市破产文件规定,7名女职工属于应当办理正式退休的人员。同时,黄永颀等人还被告知,她们的养老保险也将于该月终止。然而,在随后的调查中,她们却发现:和自己同等条件的男职工并没有接到通知,而是享有双向选择的分流安置权。“同为企业员工,为什么在同等条件下待遇却不同呢?”黄永颀等人因此于去年12月20日向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在被驳回申诉请求后,她们将企业告上了法庭,以维护男女平等权。昨日上午9点,锦江区人民法院针对该案进行了宣判。判决结果表明,原告黄永颀等7名女职工将获得与男职工们相同的待遇———双向选择分流安置。针对黄永颀等人维权一案,参与案件审理的法官感叹说:“这么多年了,这还是第一例为维护男女平等权而起诉的案件。”他称,这起案件提醒人们,应增强维权意识,在遭遇不平等待遇时,要在第一时间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温馨提醒:随时光飞逝,岁月变迁,文章观点,准确性、可靠性、难免有所变动,因此文章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