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本特约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自本特约生效起九十日后或自续保之日起,被保险人因疾病住院治疗的本人支付的治疗费用,本公司在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的限额内分档按 治疗费用×本公司给付比例 累进计算给付医疗保险金。 住院医疗保险金给付比例表 治疗费用支出 本公司给付比例 被保险人自负比例 0-1000元(含) 55% 45% 1000元-5000元(含) 60% 40% 5000元-10000元(含) 70% 30% 10000元-30000元(含) 80% 20% 30000元以上 95% 5%被保险人在本特约有效期内,不论一次或多次因疾病住院治疗本人支付治疗费用时,本公司均按规定分别给付医疗保险金,但累计给付的医疗保险金不超过保险单所列明的保险金额。
产品特色 适用范围,凡在中小学校和高等院校注册,身体健康且能够正常生活和学习的学生,均可作为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的父母亲或监护人可作为投保人,由所在中小学校、高等院校或其他相关部门统一向本公司办理本保险。
保障期限 一年
泰康学生团体疾病住院医疗保险缴费期限 一年
缴费方式 年缴
投保年龄 0-65周岁
保险公司 泰康人寿
保险类别 健康医疗保险
保险,泰康学生团体疾病住院医疗保险产品名称 泰康学生团体疾病住院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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