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本公司对本附加合同应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投保人交付首期保险费,本公司同意承保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
投保人可在保险单或批注上所载的合同期满日时续保本附加合同,续保时投保人年龄不得超过六十周岁。
续保时本公司有权根据投保人的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续保;若接受续保,本公司有权在续保时调整保险费。
第六条 保险费的豁免的申请
一、成人保险
投保人或主合同的被保险人申请保险费的豁免时,应自费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
1. 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 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
3. 最近一期交费凭证;
4. 主合同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5. 投保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6. 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投保人全残鉴定证明文件;
7. 投保人或主合同的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8. 若申请人为代理人,则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9. 本公司需要的其它有关文件和资料。
二、儿童保险
投保人或主合同的被保险人申请保险费的豁免时,应自费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
1. 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 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
3. 最近一期交费凭证;
4. 主合同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5. 投保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或法律上认可的机构出具的投保人死亡证明。
6. 若投保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若投保人在宣告死亡后又生还,主合同的被保险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投保人生还后三十日内,向本公司无息退还已豁免的保险费。
7. 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投保人全残鉴定证明文件;
8. 投保人或主合同的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9. 若申请人为代理人,则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10. 本公司需要的其它有关文件和资料。
保险费的豁免生效后,本公司有权要求投保人提供投保人持续全残证明,或到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或机构接受体检,检查费由本公司承担。若投保人不能提供持续全残证明且未能按本公司的要求进行体检,以证实其持续全残的,本公司有权停止豁免交付保险费的保障。
投保人或主合同的被保险人申请保险费的豁免的权利,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内不行使即告丧失。
第七条 职业和工种变更
在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投保人职业或工种有变更,投保人应在其变更职业或工种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将有关的变更通知本公司。职业或工种变更时,本公司依下列的约定处理:
一、若投保人变更的职业或工种,按照本公司的职业和工种分类,其危险程度降低,本公司在收到有关变更的通知之日起,按照其差额按比例退还本附加合同最后一期已交的保险费,而本公司对本附加合同应承担的保险责任维持不变。
二、若投保人变更的职业或工种,按照本公司的职业和工种分类,其危险程度增加,本公司在收到有关变更的通知后,自投保人变更职业或工种之日起,按照其差额按比例增收本附加合同最后一期已交的保险费,而本公司对本附加合同应承担的保险责任维持不变。
三、若投保人变更的职业或工种,按照本公司的职业和工种分类,是在拒保范围内,本公司对该投保人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其职业或工种变更之日起终止,并按比例退还本附加合同最后一期已交的保险费。
第八条 附加合同的解除
在本附加合同的责任有效期间内,投保人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解除本附加合同。
一、要求解除本附加合同时,投保人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
1. 解除合同申请书;
2. 本附加合同的原件及其它保险凭证;
3. 最近一期交费凭证;
4. 投保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5. 本公司需要的其它有关文件和资料。
二、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收到投保人的解除合同申请书日次日零时起终止。本公司在收齐上述的文件和资料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比例退还本附加合同最后一期已交的保险费,同时本公司对本附加合同应承担的一切责任也宣告终止。
第九条 附加合同效力的终止
本附加合同的效力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自动终止,同时本公司对本附加合同所承担的一切责任也宣告终止:
一、主合同撤销、中止、解除、期满、终止或转为减额交清保险;
二、投保人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
三、出现主合同或本附加合同内的其它约定终止情况。
由以上原因导致本附加合同自动终止的,本公司将按本附加合同第八条“附加合同的解除”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释义
第五条 保险责任的开始和保险期间
保险,太平真爱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条款若发生上述情况而导致投保人全残或身故,本公司按比例退还本附加合同最后一期已交的保险费,同时本公司对本附加合同应承担的一切责任也宣告终止。
十一、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十、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九、 投保人从事或参与恐怖主义活动、邪教组织活动;
八、投保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阳性);
太平真爱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条款六、投保人接受整容手术或其它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
七、投保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五、投保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辆;
四、投保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或未遵医嘱使用管制药物;
三、投保人斗殴、醉酒或在任何情况下自杀或企图自杀;
二、投保人犯罪、企图犯罪、拒捕或在任何情况下自伤或自虐;
保险,太平真爱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条款一、受益人或主合同的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投保人;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投保人全残或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第四条 责任免除
本附加合同所保障的保险合同载明于保险单或批注上。
在保险费豁免期内,本公司不接受任何受本附加合同保障的主合同和附加合同的保险品种及保险金额的变更。
太平真爱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条款若投保人被鉴定为全残日与保险事故发生日不在同一保险单年度内,保险费的豁免将自投保人被鉴定为全残后的下一交费日开始;本公司将无息退还保险事故发生后的下一保险单周年日至投保人被鉴定为全残的期间内,投保人已交付的本附加合同所保障的保险合同到期应交的保险费。
若投保人被鉴定为全残日与保险事故发生日在同一保险单年度内,保险费的豁免将自保险事故发生后的下一保险单周年日开始。
投保人在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全残或身故,本公司豁免本附加合同所保障的保险合同 (包括本附加合同) 自保险事故发生后的下一保险单年度及以后余下各期的保险费,使所适用的主合同或附加合同持续有效。保险费将豁免至主合同被保险人年满二十五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终止;若豁免保险费终止日未超过本附加合同所保障的保险合同的交费期限,则仍须按约定交付当年度及以后各年度应交的保险费。
二、儿童保险
投保人在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全残,本公司豁免本附加合同所保障的保险合同(包括本附加合同)自保险事故发生后的下一保险单年度及以后余下各期的保险费,使所适用的主合同或附加合同持续有效。
保险,太平真爱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条款一、成人保险
第三条 保险责任
本附加合同接受的投保人投保年龄为18周岁至55周岁。
本附加合同的被保险人为主合同投保人,投保人载明于保险单或批注上。
第二条 投保范围
太平真爱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条款本附加合同不具有现金价值。
太平真爱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依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投保人的申请,经本公司同意而订立。本附加合同须经本公司在保险单或批注中列明后生效。主合同的构成中与本附加合同相关的部分均为本附加合同的构成部分。若主合同与本附加合同的条款内容互有冲突,则以本附加合同为准。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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